中评社北京1月3日电/据新华社报道,北京试点“竞地价、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方式供地。
北京推新型共有产权房 5年后可入市
初始购房人仅支付个人产权部分购房款;5年后如转让房屋,政府只取原值,不参与房屋溢价分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近日发布《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树村棚户区改造B-1南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调整了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树村等3宗地竞买规则,试点施行“竞地价、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的挂牌方式。
公告明确,这3宗地将设定土地合理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合理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现场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程序。
这是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首次采用“竞地价+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方式进行供地,以实现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确保“三稳目标”。
在此类新型共有产权房下,初始购房人仅支付个人产权部分购房款,不包含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且5年内不得转让,充分体现政府落实“房住不炒”决心。5年后倘若出售房屋,政府只收取原值购房款,不参与房屋溢价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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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购房人仅需支付个人产权部分购房款
为进一步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北京试点在土地出让中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方式。采用“竞地价+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的方式供地。在这类新型共有产权房下,初始购房人购房款不包含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且5年内不得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