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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工商时报:ECFA给台湾带来机会与挑战
http://www.CRNTT.com   2010-06-30 10:20:57


ECFA的签署,只是两岸经济合作漫漫长路的一个开端。
  中评社台北6月30日电/在重庆举行的第五次“江陈会”,昨天顺利签署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并确认了早期收获清单,两岸经贸从此正式进入“制度化合作”的新时代。展望未来,在经贸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可望逐步累积互信,进而建立稳固的“和平发展”架构,以实现两岸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真正“双赢”局面。

  台湾工商时报社论说,对于两岸ECFA的水到渠成,我们要表达乐见其成与高度期许的心情。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 ECFA的签署,只是两岸经济合作漫漫长路的一个开端。未来的执行落实工作,乃至于后续协议的协商签署,仍需要双方当局继续坚持“尊重现实”、“照顾彼此”、“追求互利”、“关注民生”等良好精神,使ECFA的效益,能成为支持两岸关系稳健发展的“顶梁柱”。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台政府当局应确实掌握两岸ECFA所带来的契机,使台湾经济再次脱胎换骨、转型升级,以实现第二次的经济起飞。这是ECFA签署后,民众普遍最关注的焦点课题。 

  严格说来,ECFA对台湾经济而言,既是难得的“再发展”机会,但它也带来新的挑战。如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本次出发前往重庆时所言,ECFA协议的属性是“有予有取,有攻有守,有优势也有劣势”。换言之,ECFA的效应具有两面性。但是,台政府当局如能尽量“扬长避短”,当能充分发挥ECFA的正面效益,并尽量减少它的负面作用。 

  为了“扩大机会,减少挑战”,社论认为台政府当局应强化下述三项施政重点: 

  第一,全力提升在大陆市场的占有率。ECFA的最大效用,是使台湾部份商品得以在减免关税的有利条件下,进入大陆市场。另方面,也使台湾部份服务业,得以在大陆开展业务。这是即时可见到的好处。但是,此“利多”能兑现多少,还要看台方业者在大陆内部的行销通路是否通畅,商业模式是否具有竞争力。如果欠缺这些优势,则空有ECFA的条文,实益亦不大。因此,政府有必要就这方面,立即展开调查,以查找不足,并采取措施加以补强,必要时应与大陆当局协商,排除大陆的“非关税障碍”,以协助台业者迅速提升市场占有率。 

  第二,密切配合产业政策。在未来的两岸后续协商中,台政府一定要以产业发展政策作为主要参据。就台方要着重发展的产业类项,应争取大陆开放市场,以增强其发展动力。另就台方已无发展条件的产业类项,则可对大陆开放市场。放或不放,一定要有一套“产业政策理则”,不能且战且走、随机办事。更不该受制于拉升短线“政绩”之考量,那会破坏台湾产业的一盘好棋。 

  第三,强化研发创新。ECFA签署后,台湾马上会面对大陆广大市场的“磁吸”,以及大陆商品大潮入台的“攻势”。在这两方面的压力中,台湾经济产业体系若要继续前行发展,必须更加倚重研发创新。换言之,台湾产品的品项、品质、品级,乃至服务部门的经营手法,必须不断推陈出新。这是未来台湾经济的主要出路,也是台湾能与大陆长期合作、互补、对接的基本要件。因此,政府主管部会应在近期内,推出新的强力措施,以诱导业者大力进行研发创新。 

  对照上述三大方向,可以发现本次江陈会签署的早期收获清单,确有“美中不足”的情况。该清单的优点,在于照顾到广大中小企业,也惠及分散各县市的产业,并兼顾了农渔民的切身利益。它可以说是一份“充满庶民经济色彩”的早收清单,但相对上,它并未尽量纳列台方外销大陆的强项商品,也很难从中看到台方产业发展政策的轨迹。换言之,它虽直接照顾到经济社会的基层,但却明显忽略台方主导发展的“重点产业”。由于这是两岸双方首度协商的成果,可以看做是一件“试验产品”,因此,对其不足之处,不必加以苛责,反倒应对双方谈判人员付出的辛劳,加以慰勉。

  社论最后说,提出上述问题的目的,是期盼台政府当局能细心总结首次谈判的经验,以在后续的协商中,逐步调整到相对完善的程度。无论如何,这次的签署ECFA及早收清单,着实是两岸双方的一件大好事。相信所有民众一致希望未来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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