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7月14日电/台“最高检察署”的“正己专案”办出了法官涉嫌收贿的大丑闻,牵涉在内的有前县长、有法官、也有检察官,司法风纪问题再次浮上台面。
联合晚报社论指出,法官收贿影响判决,是最糟糕的司法弊案。司法诉讼,输赢结果不但左右个人一生的发展,也关系社会对司法正义的信心。输掉官司的人固然难免产生对于司法的种种猜测与批评,有些明显悖离常理的判决也会令人怀疑是否另有隐情。过去多少例子,判决结果出来,就有人高喊“司法已死”,甚至引发社会运动。也可见,台湾社会始终存在着是否“司法不公”的猜疑。
正因为如此,只要出来一个案子证明法官的确不是依法审理,判案时另有心证,甚至受到政治或利益因素考量,那么外界所有对于司法的猜测、批评就顿时烧滚,司法尊严大受伤害。司法公信力一旦遭到质疑,稳定社会秩序的基础力量被削弱,全民都会因此付出代价。
司法界当然必须“正己”,以严办自己人的贪渎舞弊来重建司法风纪。不过,“正己”顾名思义,在外部制衡之外,更要靠司法人员自清的决心。这次新任的“检察总长”展现魄力,但很重要的一点,正因为这样的案子以“正己”为主旨,将司法公信力“置之于死地而后生”,检调在执行上就应该更加谨慎,不要因程序问题落人口实。这次几位法官涉嫌受贿的情节,检方指证历历,连监听通联的内容都大公开,甚至和案情本身没有直接关联的花边八卦,媒体都同时引用消息来源予以披露。
这样的效果,一方面是大快人心,旁证了涉案的法官好像的确是“坏人”;但另方面,近来颇受质疑的“侦查不公开”原则还是没有遵守,万一接下来真正的司法审判有了不符合民意“未审先判”印象的结果,那岂不是又造成舆论哗然,更加重挫司法尊严吗?
法界“正己”值得喝采,但不是只靠严办一二人就能风气一新。除了“检察总长”的个人魄力及高等法院强调“不护短”之外,长期而言,必须确保内部督察严谨和办案程序无瑕疵,这是一个有待持之以恒的改革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