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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和公安部政府网站新增惩“独”专栏
http://www.CRNTT.com   2024-08-08 16:52:15


  中评社北京8月8日电/据大公报报导,大公报记者关注到,国台办政府网站7日新增“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点开页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页面顶部“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大标题。记者注意到,大标题字体进行了加大加粗处理,格外引人注目。其中“台独”两字为绿色,其余字体为黑色。大标题后面的背景是鲜艶的五星红旗和庄严的法庭。

  在大标题下方,分为五个板块,依次为:“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有关表态”,“法律文件”,“举报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线索和罪行”,“举报犯罪严重的新‘台独’顽固分子”。在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板块内,逐一列出了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的名单。同时,网页下方正中还公布了线索举报邮箱。

  记者注意到,公安部政府网站亦新增“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

  以微知着、由小见大。国台办、公安部政府网站的上述新变化,表明大陆方面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高度重视,再次向“台独”顽固分子敲响警钟。同时,新增专栏页面上方明显位置逐一列出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名单,既是一种震慑,也再次表明惩治“台独”顽固分子针对的是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径,并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今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意见》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明确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规定相关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的认定标准。《意见》还明确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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