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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2010年9月7日上午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与一艘中国拖网渔船发生碰撞。资料图片 |
中评社香港1月5日电/去年9月中国渔船与日本海上保安船在钓鱼岛海域相撞,触发中日外交风波。日本传媒报道,海上保安厅计划扩大现有“海上警察权”,准许巡逻船以“撞船拦截”等强硬方式逮捕外国船只,并研究加强与海上自卫队合作,必要时动用自卫队战舰截停持有重型武器的外国船只。
《产经新闻》昨日报道,为应付将来再发生类似钓岛撞船事件,海上保安厅正研究扩大截停入侵领海的外国船只的权限。报道指,国土交通大臣马渊澄夫将就此设立专家委员会,讨论修改海上保安厅法,并计划于1月上旬向国会提出。
门槛降至“国家利益受损”
目前日本海上保安厅对于入侵日本海域的可疑船只,拥有采取船上检查、扣留、威吓射击或现场逮捕等行动的“海上警察权”。现行海上保安厅法亦规定,巡逻船有权对侵入海域的可疑船只,采取用船体冲撞、强迫其停船接受检查等做法。
但是,法例也设下前提,规定只有在可疑船只“正在或准备发生犯罪行为”或“构成重大性命和财产危险,必须紧急应该”时,才可以采取“撞船拦截”做法。由于现时中国船只侵入日本领海未算触犯刑事法,无法以撞船方式迫停,故当局建议将执行“撞船拦截”的门槛降成“国家利益可能受损的情况”。
常用手法:等相撞作借口
另据日本新闻网报道,去年9月7日中日撞船事件中,日本海上保安厅其实是使用常用手法,就是等待外国船只撞过来,并以此为借口,逮捕外国船员。
报道指,当日中国渔船“闽晋渔”号在钓鱼岛附近海域,遭日本海上保安厅多艘舰船围堵。报道指,日本巡逻船在发现中国渔船可能撞来时,并没有加速回避,而是等待着小吨位的中国渔船撞过来。日本海上保安厅之后以“中国渔船故意冲撞日本海上保安船”为由,逮捕了中国籍的船长,并扣留了中国船员和船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