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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衔接四项监督 推动国企健康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20-08-06 10:02:40


  中评社北京8月6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要求,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和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支柱,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督,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其中,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构建“四项监督”合拍、合力、合效的监督格局,对于实现国有企业监督的全面覆盖、有效覆盖至关重要。

  国有企业统筹衔接各项监督的实践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合力。实现对国有企业“四项监督”的衔接贯通、统筹联动,离不开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坚强领导和有力组织。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督促国有企业党组(党委)细化完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三项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落细。有的企业以明确的制度保障高位推动、压力传导,通过召开专题党委(党组)会及时疏通监督堵点,建立“一线工作日”“一线工作月”等制度,由党委(党组)书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现场督导、现场办公,集中听取解决监督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统筹推进监督工作。

  纪律监督引领,带动其他监督。国有企业“四项监督”中,纪律监督处于主干地位,发挥着引导助推作用,带动催化其他监督整体增效。一些企业优化纪律监督体制机制,加强纪律监督同其他监督的沟通对接。比如,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中,都注重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让干部真实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企业内部探索实行对下级纪检机构垂直管理和人员派驻机制;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加强同巡视巡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对接,把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国有企业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全面掌握,并对典型性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被巡视巡察企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切实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

  建立协调机制,增强联动力量。国有企业实现“四项监督”统筹联动,必须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有的企业在加强顶层设计、贯通各类监督上主动作为,逐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纪检监察与巡视巡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的强化问题导向和靶向思维,紧盯涉及党的建设、作风建设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大事项等问题,整合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监事会等部门的监督力量,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全方位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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