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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永:“购岛”一年 日本“得”不偿失
http://www.CRNTT.com   2013-09-12 11:52:24


 
  过去的一年,日本政府所谓的“购岛”及“国有化”措施,并未能使其依据“取得时效”原则占有钓鱼岛。

  “取得时效”在国际法学界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它是指一国长期、不间断、公开而稳定地占有和统治他国领土后,就可以作为国际法上取得对该地区管辖权的依据。

  野田内阁曾声称,将钓鱼岛“国有化”的目的是进行“平稳而有效”的管理。日方十分清楚,从历史性主权权利的角度讲,在钓鱼岛问题上,自己处于劣势。于是,日方只能希望通过强化对钓鱼岛现场的实际控制,并利用石原“购岛”的佯攻,诱使中方默认日本政府“购岛”行为,并利用“取得时效”原则获得国际法上的优势地位,最终永久占有钓鱼岛。

  然而,那只不过是日方的一厢情愿,结果适得其反。针对日本政府“购岛”,中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反制措施。过去的一年,中国公务船实现了在钓鱼岛领海执法巡航常态化,日本单方面强调的所谓“实效统治”已不复存在,其“平稳而有效”管理的设想化为泡影。

  那么,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接下来会干什么呢?无非是三手:一是加强国际宣传;二是增强军备;三是外交周旋。如果日方能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正确处理钓鱼岛历史等敏感问题,寻求妥善管控分歧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中日两国是有可能通过对话协商避免危机升级的。但也不能排除另一种危险性:日本右翼政客借钓鱼岛危机煽动日本反华情绪,为修宪开路,最终图穷匕见。

  (来源:新华网-环球 作者:清华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刘江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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