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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互设办事处 赖幸媛:研议中
http://www.CRNTT.com   2012-07-30 14:42:59


  中评社台北7月30日电/台“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今天表示,海协会若要来台设办事处,要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陆委会”一直积极检视、检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与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共同主办第8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昨天宣布17项共同意见,其中包括循序渐进推动两岸互设综合性办事机构。

  中央社报道,赖幸媛上午出席“两岸投保协议攀岩篇”记者会,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两岸两会(海峡交流基金会、中国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互设办事处是政府在“黄金十年”规划之内提出,需与大陆进行相关讨论,政府目前在准备阶段。

  她说,两会互设办事处涉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海协会要来这边设要有法律相关规定”,“陆委会”一直积极在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总检讨;几个月来,“陆委会”和相关部会进行沟通,有步骤也有节奏;“每个会期都提一些(法案)要修,要看优先次序,要修的法案会提给“行政院”,请“行政院”送“立法院”审议”。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刘德勋则说,关于两会互设办事处,议题还在研议当中。

  此外,有关两岸货币清算机制,赖幸媛表示,双方主管机关正积极协商,都希望尽快有好结果。服务贸易方面,目标希望愈快愈好,“双方是希望年底(完成)”。

  她并说,前述议题进展,双方态度非常积极,“协商进度和节奏还不错”,不过,没有预估什么时候谈成。 


    相关专题: 第8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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