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香港政改方案明出台 杨森促订普选时间
http://www.CRNTT.com   2005-10-18 09:39:02


林瑞麟昨天表示,政府不会以《基本法》第五十条处理政改主流方案。
  中评社香港10月18日电╱香港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五号报告书预料于今日提交行政会议审议拍板,明日正式出台。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昨天表示,修改零七年及零八年两个选举办法,性质有别于本地立法,故政府不会以《基本法》第五十条处理政改主流方案。换言之,就算立法会不通过政改主流方案,行政长官曾荫权也不会出动解散立法会这招「杀手?」。

  据大公报报道,政制小组计划以「三步曲」推展政改进程,即先由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通过扩大零七年选委会至一千六百人、以及零八年立法会增加十个议席的政改主流方案,然后在日后立法会分别审议第三届特首选举法及第四届立法会选举法时,才决定有关新增席位的分配问题。

  在昨日的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有「民主派」议员希望政府澄清有关报道内容是否真确。民主党前主席杨森表示,若报告书没有提及普选时间表等具体问题,民主党「基本上不会支持」政府所提出的零七年╱零八年特首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法案。他又提问,有关的修订法案是否属于《基本法》第五十条中所提的重要法案,称「担心一旦立法会拒绝通过,特首有可能会解散立法会」。

  《基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特首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特首可解散立法会。特首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特首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

  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及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表示,由于第五号报告书仍未出台,故难作评论,但强调第五号报告「很快便交到大家手里」。林瑞麟回应杨森称,政改主流方案属基本法附件修订,而重要法案则属本地条例修订范畴,故《基本法》第五十条不适用于第五号报告书提出的两个选举办法修订法案。

  另外,施政报告提出研究开设局长助理亦成为会议的讨论重点。林瑞麟表示,研究开设局长助理的目的,是探讨现行政治委任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新设职位将由来自不同界别,包括政界、专业界、商界和公务员体制等的人士出任。对于街工梁耀忠及职工盟李卓人称,政府是「藉此制造政府党」,林瑞麟强调,政府研究开设局长助理,是诚心为社会培育政治人才,具体详情将在谘询报告中交代。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