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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谈政改方案建议调整部分(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05-12-19 18:35:16


曾荫权谈政改方案的建议调整部分。港府图片
  中评社香港12月19日电╱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下午,就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五号报告书的建议作出的调整,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如下:

  行政长官:刚才政务司司长已经介绍过我们对政改方案所作的调整,我不再重覆了。

  再过几天便是立法会决定是否通过政改方案的日子。相信无人会不同意那一天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要关头。

  现在放在立法会面前表决的方案,是一个经过了长时间谘询,凝聚了社会多方面意见的方案;是一个自推出以来一直受大部分香港市民支持的方案;是一个我有信心获得中央同意的方案。香港的政制向普选迈进重要的一步,现在万事俱备,只欠立法会议员支持的一票。

  过去两个月,我们一直无松懈,尽力争取立法会议员对方案的支持。刚刚宣布的调整就是我们想回应部分社会人士及立法会议员的关注,尽量增加方案获得立法会通过的机会。到了现在,特区政府能够做而又应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我们同大多数市民一样,衷心希望政制可以在07╱08年向普选迈进,而非原地踏步。

  有些议员较早前组织游行,表达民间对普选的诉求,我同市民都非常尊重。但市民对议员的期望不止于此。游行举办过后,口号喊过以后,市民还是希望民主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期望议员可以让民主生根茁壮成长。这一点已经在不同的民调中反映出来。

  我明白有些议员对普选时间表十分坚持,但正如我多次强调,通过政改方案和制订08年后的普选路线图和时间表,两者并不矛盾。一直以来,不同的民调都显示市民清楚明白方案同时间表是可以分开处理,并且应该分开处理。市民支持要有时间表,但同时亦支持通过政改方案。我的愿望和市民一样,我会尽我所能争取立法会在本星期内通过政改方案,我同时会在任内为订下普选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而努力。

  《基本法》已经清楚订明普选行政长官和全部立法会议员是政制发展的最终目标。中央和特区政府对普选这个承担是不会改变的。作为行政长官,我有宪制责任在香港社会上凝聚共识,带领特区根据《基本法》规定,早日达致最终普选目标,回应市民大众的诉求。

  我已经承诺在策略发展委员会跟进路线图和时间表的讨论。我亦已承诺在2007年初总结策发会就普选制度的讨论,并以此作为基础,研究订定普选时间表。我会把有关总结向公众发表,并会向中央反映。

  我在这?再一次呼吁各位议员拿出勇气,尊重民意,真正以民意为依归,让政改方案获得通过。市民不想见到2007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同2008年的立法会选举跟现时的一模一样。我们也应当用事实向世人表明,一步一步地走向普选的道路在香港是走得通的。迈出这一步,就向普选目标接近了一大步。我希望各位议员给香港民主发展一个机会。

  记者:你有多少把握方案会得到通过?现在稳操多少票数﹖

  行政长官:我现在与我的同事会尽一切的能力,向议员解释市民普遍的愿望,希望这个政改方案能够通过,能够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台阶,向普选再迈进。我会尽一切的努力,当然最后的决定是在立法会。

  记者:民主派一直坚持2012年这个承诺,包括今天前政务司司长陈太都要求有2012年普选这个承诺,你看政府是否不可以有这个承诺?

  行政长官:这是讲时间表的问题。有关于个别人士对于时间表的要求和时间表设计一事,中央政府是很清楚的,特区政府亦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会在策发会去审慎研究这个问题,而且我亦承诺了在2007年初,我们会就立法会普选的设计做个总结。我希望这个总结能引至到时间表的讨论及工作,而且我亦说过,我会把这个总结做成报告,亦会反映给中央听,这是我觉得对路线图及时间表最切实的回应。

  记者:刚才陈方安生说07年无意参选特首以及没有任何政治野心,你相信她吗?

  行政长官:我觉得陈太的决定、她的声明大家都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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