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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法律要管
http://www.CRNTT.com   2021-06-07 18:59:53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网络不良信息、网络不良社交等问题突出,不仅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影响千万个家庭和谐幸福,而且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加大了基层社会治理成本。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6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该法首次明确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新增了“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个专章,特别规定了防沉迷条款,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切实落实法律规定,履行各方责任是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治理难题的根本路径。

  政府发挥指导作用,切实履行统筹监督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政府保护”专章,强化了政府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但就教育的规范化和便利性而言,政府部门负有主导责任。有关标准的制定责任。制定不良信息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便于滤除;制定和审批网络游戏的分类标准,限制游戏供应量,引导游戏产业健康发展,缓解未成年人游戏沉迷状况;此外,还要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加强监管。政府负有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是否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政府有义务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根据该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鼓励和支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家庭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未成年人上网入口关。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予以积极干预。由于未成年人尤其是中小学生上网主要是在课余时间,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将重点放在把牢网络入口关上,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网络游戏、色情直播、不良社交的机会。一是可以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二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控制单次上网时间和上网总量。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家长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加强沟通,随时关注未成年人上网行为,提醒教育未成年人网络社交风险,及时制止不良社交。四是家长应当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作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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