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岂能让商品差评肆意“消失”
http://www.CRNTT.com   2021-07-26 14:37:46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电商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网络平台或者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评级制度,为消费者提供评价商品或者服务的途径,幷且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消费者有权知悉其所购买商品或者享受服务的完整信息和详细评价,商家或者平台应当确保相关信息的完整性。

  而商家千方百计让消费者的差评“消失”显然是不地道的。最基本来看,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和不负责任。诚如有的消费者表示,看商品评价中的差评内容,不是要找茬儿,而是希望能从其他消费者的经验中避雷。商品的评价区找不到“差评”这个分类,这不仅让消费者失去了对商品真实评价的权利,更是对消费环境的破坏。

  更值得注意的是,好评给红包,也就是诱导好评。以媒体报道的现象为例,很多消费者在外卖平台、网购平台下单后,会“意外”收到商家好评返现的小卡片,上面写着“收到商品后请不要急于评价,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不要差评”“好评晒图返红包5元”等字样,其目的就是让差评“消失”。

  对于上述现象同样不能纵容。于商家理应增强法律意识。要知道,电子商户通过货币返现对消费者进行交易贿赂,进而诱导促使消费者对产品和卖方的交易行为做出非客观评价,这样的行为更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也就是说,商家的行为看似精明,却是违法之举,对此理当给予正确认识,加以规避。

  完善市场监管很有必要,且须对不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相关案例就曾出现过。据报道,今年初,据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宿迁市一家网店采取“好评返现”的方式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商家在确认买家收货幷给予好评后,客服通过支付宝返现给买家20元红包,对此该商家被罚1万元。也期待这样的惩治措施能够常态化。

  此外,电商平台也须负起责任,针对“好评返现”现象,淘宝方面就曾表示,会通过完善相关的规则机制来约束卖家此类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消费者评价保护机制,用制度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而作为消费者,也应该认识到对商品真实评价的重要性,切莫做虚假评价,对于诱导性好评更应坚决抵制,从而让商品评价回归本真色彩。(来源:光明网 作者:杨玉龙 本文略有删节)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