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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评价保护机制不能稀释
http://www.CRNTT.com   2021-07-26 14:42:12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和线上消费时,除了商家提供的描述和展示图片,参考的另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尤其是差评。然而,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购物平台不再设置“好评”“中评”“差评”的直观分类,而是以关键词的形式呈现评价。还有部分平台商家以返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删除差评或直接给予好评。

  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初衷良好的消费者评价保护机制,而今已被一些平台商家给稀释,甚至搞得面目全非了。

  根据电商法相关规定,网络平台或者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评级制度,为消费者提供评价商品或者服务的途径,幷且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消费者有权知悉其所购买商品或者享受服务的完整信息和详细评价,商家或者平台应当确保相关信息的完整性。

  消费者评价保护机制被稀释,特别是其中的“差评”被消失,首先是商家出于既得利益考虑使然,玩的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套路,意在浑水摸鱼。同时也折射出商家缺乏底气和不自信,本质上是不守法、不诚信的表现。更从另个侧面反映了设立这一保护机制的必要性和生命力。

  强化消费者评价保护机制,除了各个平台商家应当客观理性看待消费者的差评,不能讳疾忌医外,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相应的消费者评价保护机制,全方位考虑消费者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用严密的制度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对那些随意而任性的商家,该叫停的叫停,该依法惩处的依法惩处,形成震慑,以实际行动呵护市场生态,回应消费者关切。(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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