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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花辞职,MBA教育的一次尴尬案例
http://www.CRNTT.com   2022-08-11 19:25:31


  8月3日,事关北大教授陈春花的一大悬案终于落地,她主动请辞,北大也终止了聘任合同。对于“假学历”风波,她也给出了一个很详实的解释,原来是跟复旦大学教授学习,博士论文也曾答辩,可惜的是时运不济,赶上了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未能认证学位。

  在这场“学历造假”风波之前,陈春花是头顶光环的“网红教授”,两次获评《财富》“中国50位最具影响力商界领袖”,蝉联四届《财富》“中国最具影响力25位商界女性”。著作等身,出版有30种管理类书籍,以研究企业成长、数字化时代组织管理为专长。她还曾下海担任企业CEO,取得了显着的业绩。辞职前,她是北大国发院教授,BiMBA商学院院长,据传授收课费高达十万元,如此光鲜亮丽,又是在最高学府的北大,是很难和假学历联系在一起的。

  按陈老师的说法,在入职北大的时候她已经将这一情况通报了院方。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学院的官网里还曾介绍过她的博士背景,她还在南京大学做了博士后研究,没博士学位,又怎么可能有博士后?当然,这也可以解释为教育部不认可博士学位,幷不意味着就没有博士学位。可南京大学也是国家的超一流大学,难道也不按照教育管理部门的要求审核博士学历?

  陈老师对自己博士学位的解释,也牵扯到了复旦大学,她表示当初是复旦大学管理学首席教授苏东水(已故)推荐她就读,那么,这是复旦大学和爱尔兰欧洲大学联合办学,还是苏东水教授在爱尔兰欧洲大学兼职教授,这些事情应该不难查清。但既然连教育部都不予认证,复旦大学教授还为其工作,这些现象背后揭示出那个时代商学院教育的不堪的一面。

  历史的问题当然还需要以历史的眼光看待,要置于当时的情境中。以现在的教育环境去认知当年的联合办学未免也太主观了。当时的环境是,我们百废待兴,急需了解海外法律框架、管理理念,急需懂得实际操作的人才。海外毕业的MBA,即使不出自名校,也被国内企业追捧。而国内学校对海外机构的证书培训,乃至联合办学也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其实,教育部出台的《中外联合办学条例》正是对彼时联合办学过度繁荣的回应。陈春花老师的博士学位卡在了那里,她的学位其实是转型时期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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