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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香港选举制度改革影响深远

http://www.CRNTT.com   2021-06-21 00:02:17  


 
  4、香港社会的整体转向

  一个社会政治生态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治生态的改变同样需要较长期的时间。此次针对香港选举制度的改革,有些会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有些则润物无声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达至改良社会土壤的目的。

  香港有着150多年的殖民历史,深刻影响了其政治社会生态,其中较受关注的包括移民心态、“恐共”“拒共”心理等。这也反映在回归后的选举中,如立法会直选中长期存在的“四六比例”。在新的选举制度下,资源分配、利益取舍会有新的规则,建制派和泛民主派也应藉此机会重新审视香港民主的意义、自身参选议政的意义。香港在实施国安法和修改选举制度后,“一国两制”实践进入新的阶段,特区政府要带领整个社会,继续走在发展民主、促进经济、改善民生的道路上。香港发展得好,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

  三、思考与评估

  香港选举制度的改革不仅是香港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而且是“一国两制”实践中的重要事件。长远看,中央治理香港的思路,不可避免会影响到台湾问题的解决。

  (一)中央政府在“一国两制”实践中的角色凸显

  去年的香港国安法和今年的选举制度修改都采用了全国人大决定+常委会制定或修改法律的形式,这种中央政府直接操刀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方式,意味着中央在强调对香港全面管治权的同时,开始注重权力的落地。也就是说,在属于中央政府管辖范围的事项上,中央会由上而下进行顶层设计,特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这是一个“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一个按照宪法和基本法“规范权力”的过程。

  自2020年以来,中央政府不断通过全国人大作出决定的方式来规范香港的“一国两制”实践。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决定制定的香港国安法被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即日生效。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将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的,如遇有上述情形,均适用本决定。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公布后特区政府即紧锣密鼓开始着手修订本地法例。

  香港回归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曾针对香港问题尤其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4·26”决定、“12·29决定”“8·31决定”等,但由全国人大直接作出决定的仅为去年“5·28”决定和今年的“3·11”决定。而上一次全国人大就香港问题作出决定是1990年4月4日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这也足见中央对香港问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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