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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岸融发需重视整体治理

http://www.CRNTT.com   2021-09-25 00:03:47  


两岸人民终将心灵契合,携手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大道。
  中评社香港9月25日电/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台湾政治研究中心主任(原台湾国民党大陆事务部主任)黄清贤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9月号发表专文《两岸融合发展的整体性治理》。作者认为,整体性治理希望能达到政策目标一致、执行手段相互配合,切实符合人民需求。这可以从治理层级、治理功能、公私部门协力等方面进行,跨越部门之间的鸿沟,从整体角度构建政府的功能。进而言之,需要解决人民问题为导向、整体性的活动与合作、协调目标与手段、重视信任感与权责感、有效运用信息技术。文章内容如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于两岸融合发展的论述,可以溯源自2014年11月1日视察福建平潭,在科技公司与多位台资企业的负责人座谈时强调,两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脉相连,文化相通,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

  接着,习近平总书记继续在2015年3月4日与5月4日、2016年3月5日与11月1日、2019年1月2日与3月10日、2021年3月25日皆提到了“两岸融合发展”,可见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的主要组成,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研究与实践。

  本文拟从整体性治理(Holistic Governance)的观点,探讨两岸融合发展如何在既有基础上,继续往前推进,亦即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期待透过具有可操作性的思考,为两岸融合发展、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言献策。

  一、整体性治理的思维发展

  治理(Governance)是指“公共”和“私有”的个人与机构,管理他们共同事务的多种方法总和,这是“调和”冲突或多样利益,使其采取合作行动的持续性“过程”,包括强制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制度,以及人们和机构同意或基于利益而理解的“非正式”安排。②因此,治理包括了公部门与私部门,协调及持续合作的过程,涵盖强制的正式制度、被理解的非正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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