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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368万过路费判无期 百姓劫民生痛
http://www.CRNTT.com   2011-01-14 23:30:00


 
三、过路费猛于虎 收费黑洞暴露无遗

1、被指与民争利 高速路成了收费代名词

  高速公路过路费的问题,一直备受诟病。但此前还没有一个特别极端的例子,可以吸引大部分的批判矛头。直到下面这个例子出现: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河南《大河报》)

  国内收费公路过多过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全世界百分之七十的收费公路在中国”的现实令人汗颜,路桥收费业荣登2009年三大暴利行业榜首令人震惊,甚至,审计署发布的审计公告也多次显示,中国收费公路在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其中部分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高价公路”增加了社会的负担。这种负担究竟有多大,此次案例不失为一个详细的注脚——以疯狂逃费368万余元为前提,以被判无期徒刑为代价,换来的也只是区区20多万元收益,合法运营、照章缴费的成本是否也太高了? 

  收费公路本是为了调配道路资源、增加社会福利,然而,太多太滥的收费越来越成为与民争利的不二法宝,鲜为人知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因此而极易潜伏猫腻,过路费因此一再成为公众口诛笔伐的对象。过路费日渐成为公众难以承受之重,在多数人忍气吞声的同时,少数人挖空心思瞒天过海——偷逃过路费事件日渐增多,其手段也渐趋多样,此次案例虽然创下数额最高、代价最大的纪录,但既非首例,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辽宁《辽沈晚报》)


2、形同劫道敛财 收费公路成了牟利工具

  近些年来,各地不断上马高速公路项目,甚至不惜毁坏古建筑来修路,里面自然有利益所在。利益之一,就是可以通过高速公路的建设,打通城市与城市、城市与乡镇的交通,形成有利于商品流转的环境。利益之二是高速公路虽然成本极高,但大投入有大产出,既可以拉动GDP,又可以带来长远的收费项目。利益之三是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发包工程以权谋私,获取巨额的黑色收入。利益之四是可以安置众多的就业人员。于公于私都可以从公路上瓜分如此多的利益,运输成本过高也是必然。(广东《时代商报》)

  在全国范围内,高速公路建设可以说遍地开花。从各地高速公路建设的立项说明中,几乎无不体现要打破交通瓶颈,为现代物流的畅通提供条件,为区域经济的发展给力等内容,但是高速公路完工之后所带来的好处,显然与人们的期待相差甚远,一方面是普通的运输经营业户和企业并没有因为走高速而降低运输成本,二是巨额的过路费用除了极少部分的确还了银行贷款,更有相当一部分作为部门资金变成少部分人的工资和福利以及日常开销,甚至创下过一个普通收费员月入8000的纪录,羡煞了普通百姓。而交通口的财大气粗也使得其历来就被视为腐败的重灾区,河南省就出现过连续三任交通厅长落马的景象,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

  如果仅是收点不义之财,问题还不甚严重,但是当收费变成个别部门创收的举措,甚至是一些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问题就显得异常的严峻,如去年山西网友绘制的当地高速收费路线图,快达到十里一卡五里一哨的地步了,这样的收费与打劫敛财没什么区别,可以说完全抵消了高速公路带来的好处。(吉林《城市晚报》)


3、各方利益博弈 高速工程成了最后堡垒

  中国公路“三乱”问题由来已久,我们无需一一重述那些必须降低的大道理,我们这里就只说感受、只说民意。远的不说,就在去年,有一则关于近年来的货车超载屡禁不止的调查,71.4%的人认为与高速公路过路费太高有关;而同样是在去年的“京藏高速大堵车”中,许多运煤的大货车司机宁愿长时间堵车也不愿绕行其他高速路,原因还是“其他高速路的收费太高”……

  早有人呼吁取消高速公路过路费,但基于各方利益权衡之下,终于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先行取消二级公路等过路费,而留下了高速公路过路费这个最后的“堡垒”。(陕西《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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