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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校园撞人 “李刚门”拷问社会公义
http://www.CRNTT.com   2010-10-26 05:06:18


 
二、河北大学“封口令” 畏惧公权放弃良知

1、大学生被沉默 “李刚门”难寻现场目击者

  发生在河北大学的“官二代”酒驾致人死伤案,成为继杭州“富二代”欺实马案件之后最引人关注的交通肇事案之一,“有本事你去告,我爸是李刚”也早已成了网络流行语。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事发高校的大量现场目击学生却被校方找去谈话,禁止接受媒体采访,学生和老师因害怕学校处分而集体沉默。显然面对网民海啸般的愤怒和质疑,相关部门又一次习惯性地以掩盖、强力平息、冷处理等常用手法来处理后续事态。(《山西晚报》)

  目前,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河北大学是否被打了招呼,是否与涉案人员存在何种背景关系。另外,“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学校是如何规定的——是出具行文通知,是给予学生口头警告,抑或无形中施压,我们也不清楚。但是,“集体沉默”是事实,有众多学生通过网络等渠道谈及此事,表露内心的矛盾,这也是事实。

  如果有授意,或者有背景关系,会让人们感到悲哀。一个省部共建高校,按理说不应该能够这么轻易被“打点”。而如果在没有任何授意之下选择“集体沉默”,这又是一个高校的耻辱,也是这个社会言论生态的耻辱。(湖北《长江商报》)


2、大学屈从权力 “集体沉默”比“拼爹”更可怕

  据媒体调查,肇事者李公子的父亲李刚,正是河北大学所在辖区——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河北大学所以这样做,确实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毕竟,李启铭的官二代“衙内”身份是真实的,而且,河北大学新校区正属于李启铭之父李刚任职的北岗区公安局的管辖范围之内,也是真实的——有道是“县官不如现管”如果因为此事得罪了李副局长乃至当地整个公安系统,河北大学今后可能有的是麻烦。(《海南日报》)

  有一个细节不容忽视:校方对案件中的反应要晚于肇事者父亲的表态和保定市公安局的表态。按照常理,交通案件发生在校园内,学校应该首先站出来表示态度,并敦促有关机关及时处理,但河北大学却选择了等待和观望,等到“有权者”有态度了,他们才小心翼翼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这种小心谨慎的态度,不是把生命,把正义放在第一位,而是先看权力的眼色,这是“权力恐惧症”中毒太深的症状。(浙江《钱江晚报》)

  撞死人后,“富二代”轻蔑地说“没事,有钱就能摆平”,“官二代”嚣张地说“有本事你去告,我爸是李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政法则,就这样被冰冷的现实残酷瓦解。站在维护和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大学教育使命的立场观察,如此封口令下的“集体沉默”,无疑又让人感到极其齿冷和可怖。一间大学,因为慑服于权力,面对自己的学生在校园内被狂妄无忌“衙内”撞死撞伤的现实,不仅不能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地公开谴责肇事者、要求严惩肇事恶行,甚至还竭力阻挠目击者站出来作证、澄清事实,极尽遮掩真相之能事,自觉不自觉地充当起帮凶的角色。此种情势,令社会的公平正义何以堪当,又令大学本应具有的人文精神、教育使命和品质,何以堪当?(《山西晚报》)


3、形同纵容犯罪 “我校沉默”放大公众恐惧

  在校方重压之下,目击车祸的学生们却选择了沉默,不愿出面作证。“沉默”意味着什么?从法律程序上看,想澄清真相、给肇事者量刑都得有人证才行,否则排衙听讼时,细节性模糊或谬误,真相的扑朔迷离,只会增加取证难度,也令结果“谬以千里”,背离了应有的“依法严惩”原则。对受害者的政策补偿,也空有“竹篮打水”。校方禁声后的“集体沉默”,实质上就是“助纣为虐”的前戏,无论法律的最终裁决如何,河北大学纵容犯罪都已经是既成事实。(辽宁《渖阳晚报》)

  河北大学要求学生闭嘴的举动,更像在传递一个不良信号,他们就像逼良为娼一样,逼着学生眼睁睁地看着事实却不敢说话,这是在泯灭正义,也是在荼毒教育。这样做的后果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美国著名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曾说过,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陕西《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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