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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少女坠亡 遮遮掩掩就能维护地方形象?
http://www.CRNTT.com   2010-11-05 22:33:40


 
三、警察为所欲为 K粉背后恐有隐情?

1、酒中被下K粉 法院审理漏过违法线索

  9月29日,凤凰警方向死者家属通报了尸检结果。尸检结果称:丘昌红系高坠致死,其体内含有氯胺酮(K粉)成分,阴道内只有本人生物成分。

  当得知这一消息时,父亲丘永贵和丘昌鹏如雷击顶。“氯胺酮”,是臭名昭着的毒品“K粉”的主要成分。被下了“K粉”后,短期就可使人神志恍惚,并能引起幻觉、昏睡等症状,这点往往被不法分子用来迷奸女性,所以“K粉”也俗称“迷奸粉”。从公安局某副局长手中接过鉴定书看完,父亲丘永贵愤怒得大吼:“怎么这样伤天害理啊?!如果不是给我女儿下了‘K粉’,能被这帮禽兽弄到酒店房间吗?如果不强奸她,她怎么会死呢?”(北京《中国青年报》)

  根据法庭审理认定,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被告人林义首先提起犯意,要求韩晓东和王凯寻找毒品“K粉”,韩晓东即给身为民警的龚丞打电话,龚丞在明确意图后,即打电话联系协警徐磊,要徐磊带K粉去KTV。两人来到KTV包厢,将2小包K粉交给韩晓东。韩晓东趁丘昌红和侯莉莉不备,将K粉放入2杯啤酒中。遂有两名女受害人呕吐或晕倒最后被5被告人送至酒店并进一步实施犯罪行为。

  身为民警、协警的龚丞和徐磊,为何如此轻而易举地搞到毒品并施害于人?是其私自持有,还是参与非法毒品买卖?其为达强奸少女目的而共同采取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是否同时触犯了法律明文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等条款,理当与强奸罪一起实行数罪并罚?

  至少,相关法院应将该案中这条重要违法线索的真相调查还原,并公诸于众。民警直接参与藏毒或交易、公然结伙利用毒品进行暴力犯罪,可见当地毒品管理的松懈以及犯罪分子的猖獗程度。而这正是该案引发公众愤怒的重要因素之一,相关方面何不从中认真查找根源,汲取教训,却一再给人以回避、掩盖之嫌?(北京凤凰网)


2、警察免费开房 交警大队腐败早有传闻

  丘昌红的哥哥丘昌鹏告诉记者,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看到了酒店监控录像:9月4日下午5点55分许,一行人进到酒店后,犯罪嫌疑人龚丞走到前台开房,昏睡的丘昌红则被人背着站在电梯门口等候。录像显示,龚丞掏出一个证件给服务员看了看,服务员就给开了入住单。期间,龚丞一直没有出示身份证。录像里也没见到其交入住押金。(北京《中国妇女报》)

  四星级的凤凰天下酒店是凤凰县最豪华的酒店,管理非常严格,与许多酒店只要报出协议单位的名字就可以拿到协议价不同,大堂的服务员见是生面孔,必须要协议单位的有效联系人打电话通知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再通知接待才可以办理。龚丞没有走这些程序,他一共开了4间房。每间房的市场价格是399元。上海《三联生活周刊》)

  警察为什么不用身份证就可以开房间?丘昌鹏质疑:“住酒店要登记身份证,这是常识。但为什么在天下凤凰大酒店,龚丞只需要亮一下证件就能轻而易举开房?而且是以凤凰县交警大队的名义开房?酒店和凤凰县交警大队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湖北荆楚网)

  据瞭解,丘家人事后在这4个房间的入住单入住客人一栏上看到的是,“凤凰县交警大队”的名称。而凤凰坊间则有“县里有交警长期在天下凤凰大酒店开房玩乐”的传说。(湖北《新周报》)


3、毒品来源成谜 迷奸粉并非唯一催命符

  迷奸粉在死者身上的最终确认,引起社会公众的诸多猜测和遐思。K粉属于毒品的一种,处于国家严厉的打击状态之下,而个别警察竟然能轻而易举地搞到K粉,这就值得深思。警察不是人民的保护神吗?他们为什么会使出如此下三滥手段?K粉是从什么渠道来的?(北京国际在线网)

  据专家介绍,“‘K粉’是一种与导致幻觉有关的毒品,依据个体和剂量的差异,可能会导致人呕吐、口吐白沫、晕倒甚至死亡。”该名少女食用K粉后,有没有死亡的可能?另外,“强奸”(虽然阴道内只有本人生物成分,但理论上并不排除使用避孕套,当事家属已申请这方面鉴定)行为或猥亵过程中,会不会加重K粉的负面作用而导致死亡发生?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如果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有着充分的法律知识的涉案警察,也就深知该少女死在房间里就有可能涉及故意杀人(强奸致死按故意杀人论处),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采取一个推卸责任的方式。正像部分网民猜测的那样,死者早已死在了房间里,但警察却“背着死尸”扔到楼下,目的是造成“自杀”的假像。(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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