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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同时意味着失去?不要逼郭新振做选择
http://www.CRNTT.com   2021-07-21 18:05:01


 
  郭爸爸为寻子,跑遍千山万水,现在到了儿子“寻找”他的时候了。哪怕心有万分不舍,或万水千山,终究需要郭新振来直面和跨越。

郭新振养父母未被追刑责,也有法可依

  法律乃公正良善的艺术。无论如何,没有一部法律会支持,一个家庭违法收买另一个家庭被拐的儿子幷抚养长大,在真相大白后还可以安然尽享天伦之乐。没有一部法律会支持,一个家庭在已有两个女儿之后,还可以收买一个被拐的儿子来继承香火、传宗接代。

  如果法律允许这么做,当下的打拐也将失去它的道义支持。作为儿子的郭新振不应是商品,郭新振养父母家的两个女儿同样不是商品,更不是作为“扶弟魔”而存在的工具人。

  随着科技发展、信息流通的加速,拐买拐卖犯罪已日趋减少。但一些陈年旧案,仍在令一些父母承受失孤之痛。还在寻子路上的父母们,能从郭新振的选择中看到希望吗?一些知情人能从其经历中萌生出举报的想法甚至付诸行动吗?不堪想象!

  一些人对郭新振养父母为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耿耿于怀,有不少法律专家解释说,是因为已过追溯时效。

  事实上,郭新振被拐卖案虽发生在1997年9月21日,看上去的确过了追溯时效。但刑法也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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