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竟一告诉记者,沙县的做法证明当地政府很有远见,打造好的品牌尤其是地域性集体商标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户会员、市场消费群体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制定商标监督管理规则,大众产生反感与抵制一定是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最基本的心理认知,是市场做出的一种应激反应。
宋竟一表示,“潼关肉夹馍”是特定区域的集体商标,外地商户不能入会,也就是其无权向外地商户许可该商标幷收取加盟费;“逍遥镇”是普通商标,收取会费没有法律依据,已经收取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或者起诉要求退还。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大范围维权、收取会费和加盟费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有点类似于收‘保护费’。如果仅仅凭借注册一个普通商标就可以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而且还维权成功的话,那么知识产权领域将可能出现大量的‘商标贩子’,这对整个知识产权行业都将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财经评论员张雪峰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在舆论愈演愈烈的情况下,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其在致歉信中表示,“(此事)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朋友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同时,潼关肉夹馍协会表示会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也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此外,潼关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上百家小吃店一事,幷成立了以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贺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