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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明确列入科研失信 22部门修订新规实施
http://www.CRNTT.com   2022-09-20 19:51:31


 
  前述地方科技职能部门的人士表示,根据规定,一旦判定为严重科研失信行为幷计入数据库,处理决定就会共享,这个过程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汇交完成,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科技部。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依规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相当于上了黑名单。”他解释称。

  科技部表示,目前已建设开通了覆盖全国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汇交、在线审核和信息共享;组织力量开发建设了全球期刊论文数据动态获取、高风险期刊动态监测、造假问题智能检测等多功能的监测工具系统,开展学术不端问题主动监测。

  近年来,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单位建立了科研失信行为常态化通报机制,由调查单位、主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目前已在科技部网站通报21批,涉及1422名责任人。

  在加强惩戒的同时,《处理规则》也在引导科研人员主动纠错方面着力不少。如第三十四条列出了四项可以从轻处理的情况,其中两项是:“在调查处理前主动纠正错误,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和“在调查中主动承认错误,幷公开承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的”。

  《处理规则》第四十条还规定,处理决定生效后,被处理人如果通过全国性媒体公开作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承诺,或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可根据被处理人申请对其减轻处理。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处理规则》时表示,对论文作者在被举报前主动撤稿且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理,“体现了处理不是目的,重在教育引导的初衷”。(来源:中国经营报 记者:裴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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