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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大咖讲书:田飞龙论香港之变
http://www.CRNTT.com   2021-08-17 00:14:17


 
  新选举法抓住了爱国者治港这个根本原则。我刚才在前面提到了爱国者治港在香港社会的展开,就是香港社会补课式的“去殖民化”。一系列计划都开始了,包括对传媒的整顿,对教育领域的改革,对社会文化的重塑,以及司法在一定程度上的改革都与爱国者治港有关。而新选举法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进行了重大变革,重塑香港民主的新秩序。这场改革不是为了在建制派内部进行政治利益内卷式分配,而是为了打造一个更强的民主责任制政府。所以爱国者治港的本质是一个由爱国者组成的贤能管治队伍的打造,它是为了解决香港社会深层次的正义问题和发展问题。所以它绝对不是要去打造橡皮图章和忠诚废物,它是要打造贤能爱国者。这话虽然听起来有点刺耳,但绝对是非常深刻的,是香港社会今后必须要做的,并且香港社会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深明此理而奋然践行了,这是好的现象。

  我也注意到香港越来越多的建制派朝着素质能力提升、服务香港服务国家能力提升的方向去发展。因此其实这一轮爱国者治港的选举改革中,要出局的不仅仅是反中乱港者,因为他们不忠诚;要出局的还有另一类人,就是忠诚废物和两面派,他们在位也解决不了香港社会问题,甚至会引起更大的民怨民怒,使香港社会的“一国两制”变得更糟。所以香港社会最终爱国者治港的理想的境界是贤能爱国者治港。

  香港之变经过港变的三年(2019-2021)——修例风波当然是负面的,正面的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出现了以下8种显性的结果:

  第一是国家权力的决定性进场,也叫主动上门服务的决定性进场。国家权力是这样——历史就是这样——一旦进场了就再也撤不回去了。有些反对派团体说要撤回国安法,撤回选举法改革,这是绝不可能的。国家权力代表最高权威,一旦进场就不会撤,但是国家权力具体怎么行使,它是刚性一点还是柔性一点,这可以根据管治的实际情况做调节,但国家权力在法律上已经被赋予具体形状,已经进场了,它绝对不会撤。

  第二是反中乱港势力的决定性出局。新的选举法设定了非常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尤其是一票否决式的国安背景审查,由香港国安委做出审查意见书,这使反中乱港势力渗透选举管治架构的几率微乎其微。

  第三是外部干预势力的清理和反制。国安法进场意味着外部干预势力在香港长期的潜伏网络和影响力的快速衰减,很多机构已经没有了,比如香港中文大学的港美中心就没有了,还有一些外国在港的非政府组织及其骨干,成了我们外交部宣布的制裁名单上的对象。2021年6月通过的《反外国制裁法》已经实施,并将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从而对香港国安法构成法律体系上的援助和加持。我们看到最新的一回,美国制裁7名中联办官员,我们对等的制裁里面也包括了对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在香港的合法授权人或者代理人,他们被制裁就意味着:第一,他们要被注销签证,然后要被驱逐出去;第二,他们的有关财产要被扣押冻结,并且禁止他们与中国的企业和个人发生交易合作。有一些人问我,这些制裁是不是打不痛他们,因为他们在中国没多少财产,也不定居?我说反外国制裁不能只看当下,而应该看未来,这些人及他们的家族真的敢和中国赌未来吗?他和他的家族真的在未来要和中国没有任何联系吗?一定会赌输的,会造成他们家族前途的决定性断送的。所以,中国的反制裁面向未来,其实质威慑力是非常吓人的。
 
  第四是对爱国者的政治地位与利益的强有力保护。这一点很重要。港人治港是爱国者治港,可是在修例风波当中,爱国者流血又流泪,这个状况如果延续下去的话,香港还怎么可能是爱国者治港?所以国安法就是要稳住爱国者阵营和人心,让爱国爱港的力量能够得到政治地位和利益的基本保护。如果没有这一点的话,“一国两制”肯定会被颠覆。

  第五是民主政治游戏规则与方向感的清晰化。香港的民主选举和香港的民主发展不是要走向完全自治,不是要与颜色革命结合。香港的民主政治一定是在“一国两制”的范畴之内,作为一个地方民主架构均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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