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融资是把“双刃剑”,合理融资能激活上市公司存量资金,满足融资需求,促进经营发展。然而,过高的质押比例往往暗藏控制权转移等风险,在市场下行时会加速释放。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表示,股票质押融资,是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给债权金融机构融资的一种正常行为。对于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股权优先受偿债权,具体方式是债权人有权将该质押股权拍卖、变卖。
高培杰认为,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最大的风险是可能失去控制权。在个股行情下跌时,股票质押可能会引发强制平仓,如果控股股东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补救,有可能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
对于如何更好地规范股票质押行为,高培杰建议,首先,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场内外股票质押的行业监管,控制增量、降低存量,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其次,强化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市场化的引导作用,缓解公司融资压力,确保股票质押市场态势稳定,风险整体可控;最后,上市公司应当增强公司治理能力,提升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股票质押风险预警防控能力,避免质押过程中的违约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