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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 推动精准规范问责
http://www.CRNTT.com   2022-09-14 09:54:30


 
  ——丰富问责情形。问责条例第七条将原有6类情形拓展为11类,涵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各个方面,为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划出“红线”,也为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提供明晰“标尺”。

  ——健全问责程序。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从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明确问责启动应当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问责事实材料应当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调查结束后应当集体研究形成调查报告,问责决定必须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对问责决定的宣布、执行和推动以案促改也作出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通过科学划分责任、健全问责程序、完善内控机制,提高了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党组织坚持从严问责和精准问责两手抓,一方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肃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另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精准问责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促进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要有新作为。问责的最终目的不是处理多少人,而是要通过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最终达到干事创业的目的。

  “感谢组织没有抛弃我,让我重新振作了起来……”2020年5月11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感谢信,寄信人是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程书超。此前,程书超一度因被问责而情绪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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