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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5条”措施第一批实施细则
http://www.CRNTT.com   2019-01-15 22:27:44


 
16-1.北京特色周

每年元宵节期间在台湾高雄等地举办,自2011年首次举办以来已成功组织八届,特色周突出民间性、节庆性、文化性,主要展示以京味传统小吃、手工艺制作、北京历史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化,是北京市对台交流重要品牌项目。

参加人员为京台民间交流领域协会、知名餐饮企业、传统小吃和手工艺者、京台街道社区干部、村里长、媒体代表等。

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台办综合处,55564190,55564193

16-2.京台社区发展论坛

2014年在北京举办首届论坛,每年一届,目前已在北京和高雄举办了五届。论坛面向基层和百姓,分享京台社区发展经验,深化社区交流合作。

参加人员为京台社区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社区志愿服务、民俗旅游从业者、京台社区干部、村里长及媒体代表等。

咨询部门及电话:

市社会工委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65396297

市台办综合处,55564190, 55564192

16-3.京台美丽乡村文化论坛

自2004年首次开设京台农业专题论坛以来,围绕现代都市农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乡村旅游、乡村治理等主题,在北京和台湾已成功举办十五届。

参加人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观光休闲农业行业协会、特色产业发展协会等京台两地乡村领域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农业企业家、农业科技人才、乡镇干部、村里长、媒体代表等。

咨询部门及电话:

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64866094,64866082

市台办综合处,55564190,55564193

16-4.京台女性论坛

自2011年创办以来,目前已分别在北京和台湾举办了七届。论坛围绕性别平等、权益保护、创业就业、创新发展、女性参政议政、家庭亲职教育等主题展开研讨,旨在进一步加强京台两地女性交流合作、互惠互赢。参加人员为京台两地优秀女企业家、高知女性、女性社会组织和媒体代表等。

咨询部门及电话:

市妇联联络部,55565896

市台办综合处,55564190,55564193

16-5.京台养老交流会

2018年以养老人才、养老产业为主题在北京举办了首届交流会,旨在引进台湾先进经验和人才,促进京台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合作交流,完善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参加人员为京台两地老龄产业协会、养老行业协会、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企业和产业代表、养老领域高校专家、行业学者、媒体代表等。

咨询部门及电话:

市老龄办协调督查处:65395481

市台办综合处:55564190,55564191

17. 台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京注册的独立法人,可被推荐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亦可参与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在京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同等政策。(市科委)

有意向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台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京注册的独立法人,可随时关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www.bjkw.gov.cn,在通知通告栏目中不
定期发布相关信息,需按照项目的相关领域进行分类申报。

18. 受聘于在京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台湾地区科研人员,可被推荐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亦可参与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大陆科研人员同等政策。(市科委)

有意向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受聘于在京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台湾地区科研人员,可随时关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www.bjkw.gov.cn,在通知通告栏目中不定期发布相关信息,需按照项目的相关领域进行分类申报。

19.在京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台湾同胞,依照申请条件和程序,可以申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科委)

申报条件:

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实施。

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审核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配合基金办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和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但满足其它两项条件的科技人员,经与在基金办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项目。该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技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导师同意申报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

3.符合条件的海外科技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须由委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每项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后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

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的

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申请人连续两个年度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暂停申请市基金项目1年。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市基金项目资助周期内须在依托单位任职。

办理程序: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
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上传推荐意见、依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海外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等)、导师签字函件等材料的原件电子版(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的文件)。上述纸质证明文件、导师签字函件等原件应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申请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供遴选通讯评审专家时参考。

·申请人须在依托单位确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书撰写并将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打印纸质申请书,完成签字手续后提交依托单位。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号一致。

不同项目类型具体申请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责任部门: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

咨询电话:66153609

21.鼓励台湾基础教育机构、台湾中小学校长参加京台基础教育校长峰会,建立京台基础教育学校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京台两地基础教育共同发展。(市台办、市教委)

京台基础教育校长峰会是面向两岸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青年教师以及两岸基础教育界精英人士搭建的专业化交流合作平台。峰会以“面向未来的基础教育”为主题,围绕学校的办学理念与校园文化建设、教育的均等化与优质化发展、教师队伍建设与专业发展、学生培养与教学创新实践等方面内容。

邀请两岸中小学校长、园长和青年教师等共同分享彼此成果与经验,共同研究和探讨面向未来的基础教育新发展的方法、路径与措施,推动两岸基础教育共同发展、融合发展。

咨询部门:京台基础教育校长峰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络组

咨询电话:58797718

34.在台湾高校就读学生或已毕业的创业青年可参加京台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决赛团队可按规定申请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京台青年创业基地等在京创业孵化机构,享受创业企业支持政策。(市台办、市教委)

京台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是京台优秀创业青年和青创团队围绕北京“高、精、尖”产业进行项目创新创作的高端交流平台。大赛按照初赛复赛决赛的流程,台湾高校就读学生或毕业两年之内的创业青年;个
人或团队拥有创新能力;项目具有高成长潜力;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企业无产权纠纷。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个人或团队
均可报名参加。大赛按照技术与产品、行业与市场、商业模式、核心团队、财务分析等标准评选优秀项目和团队。对入围决赛个人或团队,由主办方向北京大学生创业园推荐和确认,可按规定申请入驻
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京台青年创业基地等在京创业孵化机构,享受创业企业支持政策。

咨询部门及电话: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87220796

北京台资企业协会,65801288

35.在京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作为工商注册法人或项目负责组建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可按规定申请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在办公场地、孵化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与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市台办、市教委)

参加由市教委每年组织的北京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获得“优秀创业团队”称号的北京地区高校台湾学生,可以直接申请入驻创业园,参加优秀创业团队评选的团队在报名期间由学生向所在高校创业负责部门(大部分为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并由学校进行审核,学校审核通过报送创业园。参加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重要奖项的,并符合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有关入驻条件的台湾学生创业团队,且团队的负责人须是在台湾高校就读学生或已毕业两年之内的创业青年,由创业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审核。

咨询部门:北京大学生创业园区

咨询电话:60910294

各在京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京彩台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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