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爽认为,科技的产业链条比房地产、金融业、服务业更长,几乎能够横向覆盖所有的生产生活领域,可以带动各行业释放更多新的优质就业机会,为年轻人提供丰富的上升渠道。因此,借产业转型升级之机,香港之前无解的社会、民生问题也能迎刃而解。
第二,在湾区建设的初期,香港与其他湾区城市应鼓励市场主体多多进行探索,坚持“实践先行、立法在后”原则。正如“一国两制”本身就是前无古人的制度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之路也无样本可参照。与其中央事无巨细地进行顶层设计,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这一横跨“两制”的特殊存在,自下而上地生长更能优化资源配置、更有机会创造出“奇迹”。
张爽指出,这一探索式的发展方式对于大湾区内的城市来说并不陌生,在改革开放初期,深圳被设立为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在其后的四十年中,深圳抓住机遇突飞猛进地发展,从小渔村一跃成为国际化创新大都市,在新时代更是荣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殊荣,自我创造了“经济特区”的内涵。而与深圳同时成为经济特区的汕头,则没有抓住自我生长的机会,被甩下了高速发展的列车。2019年2月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也只提供了框架和发展目标,具体细节还需区域内城市自己填充、创造、推动。“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香港与其他湾区城市应该树立“实践在先,立法在后”的观念,让湾区内多个市场主体自己“踩”出一条路,例如湾区内城市在某一项业务的合作上需要更多政策便利,当类似的诉求越来越多,各城市的政府经考察、协商后认为可以放宽限制,于是就可以出台新政策。这样形成的融合是自然、自发、自觉的,既有实际意义,两地民众的心理接受度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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