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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宗局长:香港实行最低工资制度需要平衡各方利益。 |
中评社香港12月日电/是否立法确定最低工资,在香港已经扰攘多年,最近终于提出草案交立法会审议。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不久前接受由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乃强代表《中国评论》月刊进行的专访时表示:最低工资立法“是政府在经济、劳工以及社会政策上的重大转变,这也标志着回归之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的管治和施政思维。”《中国评论》月刊十二月号以《最低工资立法是香港特区政府政策重大转变》为题发表了这篇专访,文章内容如下:
香港是经济发达城市中,贫富悬殊最大的一个。不少人认为,这是因为香港没有最低工资立法的原故。因此,实行最低工资的议题不时被提出,但是因为商界的反对,政府不愿意强行立法。这样拖拉多年,最近终于提出草案交立法会审议。不论从任何角度看,此举都是特区政府政策的一大转变。而最后如顺利通过,更是香港自由经济的一大突破。为此,我们访问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先生,请他介绍立法的背景,和要克服的困难。
最低工资是一个具争议性的议题
刘乃强:最低工资这个议题已经讲了很多年了,最近终于进行立法,能否回顾一下这个议题的发展呢?
张建宗:首先我想强调,最低工资的立法确实是一个很重大的政策改变,是政府在经济、劳工以及社会政策上的重大转变,这也标志着回归之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的管治和施政思维。如果你回顾历史,香港政府不认同引入法定最低工资的立场一直都很清晰。香港向来奉行自由经济,美国传统基金会连续15年将香港列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我们很珍惜香港的自由度。此外,我们实行联系汇率,工资的灵活性很重要,竞争力的弹性也很重要。因此我们对政策的改变格外小心。
这个政策的改变得来不易,是政府反覆审慎考虑后才作出的决定。最低工资基本上是一个具争议性的议题,有很多自由经济学派的学者是不相信最低工资的,认为最低工资的反效果大于正面效果。香港作为一个自由经济体系及商业社会,劳动市场的自由议价是相当重要的。那么,何以会有此划时代的改变?事缘2003年“沙士”(非典型肺炎)对经济的冲击非常大,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情况,特别是部分基层职工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即工资过低。当时报章披露,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其中一个公共洗手间一名清洁工的时薪竟低至港币7元,每天做12小时也就才84元,连3,000元月薪也拿不到。
这个个案带出来的问题是,这是一个不合理的现象——虽然这只是个别的情况,但政府不可以坐视不理。有关报导触发了当时特区政府深入及积极的讨论。我们觉得一方面政府应坚守自由经济体系的原则,因为这是香港成功的要素;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够罔顾社会公义和社会和谐,过低的工资是不健康的,也融入不了香港这个亚洲大都会及国际城市的文明发展中去。当时我们的考虑是,最低工资的立法不可能一蹴即就,一定要有一个过程,一定要有一个观念的改变,一定要取得共识——通过建立共识,政府推动施政会更加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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