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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定制”与“一国两制”
http://www.CRNTT.com   2024-06-06 17:04:11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编写者: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第一任所长郭廷以,早年曾任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清华大学教授。
  中评社╱题:“‘孙文定制’与‘一国两制’” 作者:王华(上海),上海春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春晓智库负责人

  【摘要】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会议上曾主张:“我们应该有清醒的头脑来举起孙中山这面旗帜。”实际上,在孙中山先生那里我们有4面旗帜,可以服务于“一国两制”的政治要求,幷为“一国两制”进入台湾社会充当“护身符”:“孙文既定的国家主体制度”;“孙文遗留的边疆省区制度”;孙文生前所愿:“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孙文生前所嘱:凡勾联外国,敌视中国,分裂国家,“敢有为石敬瑭、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大陆对台“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正是遵奉孙文生前所嘱。以上四项内容可以合称为“孙文定制”,取义“孙文生前既定的制度或制订的办法”。

  在七十九年前,即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会议上作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曾特别强调:“将来我们的力量越大,我们就越要孙中山,就越有好处,没有坏处。我们应该有清醒的头脑来举起孙中山这面旗帜……”①

  虽然“七大”已经久远,但是在两岸和平统一的进程中,毛泽东关于“我们应该有清醒的头脑来举起孙中山这面旗帜”的观点幷没有过时。大陆的“一国两制”论述要想突破台湾社会的“反共”精神壁垒,打破台湾社会对大陆根深蒂固的门户之见,孙中山这面旗帜万万不可丢。

  实际上,我们在孙中山先生那里,可以寻找到4个有价值的思想资源,以服务于“一国两制”的政治要求,幷为“一国两制”进入台湾社会充当“护身符”:①“孙文既定的国家主体制度”(即孙中山先生生前曾多次公开主张“此后中国将采行社会主义”)。② “孙文遗留的边疆省区制度”(为国家统一,在具有分裂风险的高危边疆省区,可以尊重当地意愿,保留旧有社会制度,比如民国时期蒙古西藏,现在台湾地区也可以)。③孙文生前所愿:“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④孙文生前所嘱:凡勾联外国,敌视中国,分裂国家,“敢有为石敬瑭、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以上四项内容可以合称为“孙文定制”,取义“孙文生前既定的制度或制订的办法”,也取志于先秦《鹖冠子》“圣人之功,定制于冥冥,求至欲得,言听行从。”

  一、“孙文定制”的第一块拼图——“孙文既定的国家主体制度”:民国建立之初,孙中山先生主张“此后中国将采行社会主义”,在“一国两制”之中,大陆坚持社会主义,乃遵奉幷采行孙中山生前既定之制

  (一)从孙中山先生1912年4月12日主张:“此后中国将采行社会主义”,到10月14日申明:“愿我中华民国一变而为社会主义国家!”说起

  台湾社会长期视自己的社会制度为“良制”,因而有“一国良制”对抗“一国两制”的两岸历史。后来台湾社会普遍认为“一国良制”在台海两岸实现无望,于是很多人不甘心未来社会主义的北京作为统一后的中央来节制台北,因此转投“台独”阵营,于是“台独”由“少数”变成“多数”。 台湾方面视自己为“良制”,幷长期丑化、抹黑大陆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居高不下的“仇恨值”,是造成台人长期拒统、“台独”一系独大的根本原因。

  然而,很多台湾人不知道的是,“中国采行社会主义”系孙中山先生生前既定之制,在台湾自己编写的官方正史当中,就有权威历史记载。1979年6月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持编写幷出版发行《中华民国史事日志》。该书第一册第39页记载:1912年4月12日(农历2月25日),中华民国发生了两件大事,原文如下:

  “4,12(二,二五)

  (1)湖南省特别议会被群众强迫解散。

  (2)孙中山告西报记者,此后中国将采社会主义,以建筑铁路为先。”②

  (注:《中华民国史事日志》全书四册,由台湾“中华民国史”学界泰斗、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第一任所长郭廷以主持编写,因该书涉及蒋介石较多历史,内容敏感,郭廷以生前一直未能公开发表。1979年,郭廷以的学生、时任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吕实强将书稿呈报蒋经国审阅把关后,在台湾地区特许公开发行)

  此外,据其它历史文献记载:在此前一周,即1912年4月5日,孙中山先生也曾向上海英文《大陆报》记者表达过相同立场,孙中山先生说:“余生平事业悉在革命,今幸告成,此后中国将采行社会主义,使国民生计优裕。”③

  另外,在重庆市图书馆,馆藏有民国时期上海三民图书公司1926年出版发行的《孙中山社会主义谈》,里面收录1912年10月14日至16日,孙中山先生在上海市三马路(今汉口路)中华大剧院发表多场演讲的全文。在演讲中,孙中山先生甚至还特别申明:“愿我中华民国一变而为社会主义国家!”④(注:孙中山先生的演讲内容最早连载于1912年10月的上海《天铎报》,该报总编是蒋介石的密友戴季陶)

  1914年5月,孙中山先生在日本流亡时,致信国际社会党执行局:“我坚信,只有中国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人民才能更幸福,他们的苦痛也才能减轻。诸君劳工和我共同奋斗……我吁请你们协助我把中国建成全世界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⑤(注:当时俄国“十月革命”还没有爆发,还没有成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二)孙中山先生为什么会对社会主义情有独锺?

  1921年3月,孙中山先生在解释自己“民生主义”一词的来源时,曾经说过:“因社会主义的学说输入中国未久,兄弟(注:孙中山先生自称)将‘socialism(社会主义)’原文译为‘民生主义’较为允当,两种主义没什么区别。”⑥

  (注:1902年9月25日梁启超在《新民丛报》第18期刊文,首次在中国把“socialism”翻译为“社会主义”。当时孙中山先生幷不赞成梁启超把“socialism”翻译成“社会主义”,于是提出“民生主义”中文译名,希望取代“社会主义”汉字译名。)

  然而那时候的孙中山先生是清政府通缉捉拿的要犯,国内媒体报刊杂志没有人敢用“民生主义”中文译名。梁启超将“socialism”翻译为“社会主义”,来源于日本学者福地源一郎,幷非梁启超首创,此时福地源一郎作为日本知名政要,已是日本众议院议员,清政府官员不敢得罪日本人,再加上当时国内已经盛行崇拜日本、学习日本的社会潮流,以至于“社会主义”汉字译名在中国的影响力和传播范围远远超出“民生主义”中文译名。

  1905年10月20日,孙中山先生把“民生主义(socialism)”进一步发展为“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主义)”,幷首次公开提出。此后,但凡提到“三民主义”,孙中山先生必用“民生主义”译名;若单独提到“socialism”,孙中山先生会用“社会主义”译名。

  1919年5月,“五四运动”爆发。孙中山先生在上海接见北京学生代表张国焘、康白情、许德珩等人,孙中山先生对北京学生代表说:“社会主义的派别很多,马克思主义不过是其中的一派。我在欧洲的时候,与社会主义各派领袖人物都有过接触,各派的理论也都研究过。我参酌了社会主义各派的理论,汲取它们的精华,幷顾及中国的实际情形,才创立三民主义。”⑦

  若按照孙中山先生的说法,其三民主义也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早尝试和初步实验,只不过其继承者蒋介石后来把三民主义当中最核心的社会主义(民生主义)给阉割了,变成面目全非的“蒋记”三民主义。

  到李登辉时期,连民族主义也阉割了,“三民主义”沦落为无民族、无民生的“一民主义”。

  民进党时期,民权主义被“台湾主体意识”改造,由“中华民权主义”进一步沦落为“台独民粹主义”。

  回到两岸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的议题,相比于台湾方面所谓的“良制”,孙中山先生生前既定的“中国采行社会主义”显然就是“优制”,“优”更胜于“良”。孙文既定的“优制”和台湾既有的“良制”,以“优良合一”的方式实现和平统一,“两制”共存,岂不是更好?两岸何必非要在谁是“良制”、谁属“劣制”议题上争个你死我活呢?

  二、“孙文定制”的第二块拼图——“孙文遗留的边疆省区制度”:1912年2月6日,孙中山先生接受蒙古王公联合会和西藏噶厦当局请求,特许蒙藏地方保留旧有社会制度,实行与中原内地省份不一样的社会制度,开辟民国时期“一国两制”之先河

  (一)孙中山先生与民国时期的“一国两制”做法

  1912年1月1日民国建立。2月1日,蒙古王公联合会致电孙中山先生,电称:“合五大民族组织共和政体……此本无所用其反对。惟以蒙古制度、风俗、语言、文字,与内地不同,又以地居全国大半,民风强悍,逼外强邻,危险实多……”,⑧要求新建立的中华民国政府,不仅要考虑蒙古王公的特殊利益,而且还要维持蒙古固有的社会制度,其中最核心的就是保留内外蒙古“封建王爵世袭制”,这当然也是蒙古王公最关心的一个话题。

  后来,西藏噶厦当局也向中华民国政府和大总统孙中山提出类似要求,希望保留西藏地区的“封建农奴制”及政教合一体制。

  当时沙皇俄国有支持内外蒙古脱离中国独立的图谋;英国及英属印度对支持西藏独立,也是蠢蠢欲动。孙中山先生为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统一,迫于政治现实,作出政治妥协,同意在中原内地省份行“新制”的基础上,允许边疆偏远省区留“旧制”,即中华民国政府特许内外蒙古和西藏地区保留旧有社会制度。

  此时袁世凯派出的北方代表团正与南方和谈,2月6日,根据孙中山先生提议,南北和谈双方代表紧急通过了《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幷电告蒙古王公联合会,特许内外蒙古保留“封建王爵世袭制”及其它旧有社会制度,也电告西藏噶厦当局,特许西藏地区保留“封建农奴制”和政教合一体制,西藏贵族阶层和封建农奴主的旧有利益维持不变。所以1912年2月6日是孙中山先生开创民国时期“一国两制”政治实践和政治探索的起始。

  孙中山先生“一国两制”先行做法和政治实践,包含以下三个内容:①双方皆同意以和平方式维系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统一;②中原内地省份行“新制”,边疆偏远省区留“旧制”,“边疆偏远省区”特指具有国家分裂风险的高危边疆省区,清末民国时期的蒙藏地方和现在的台湾地区,皆属此类;③ 边疆偏远省区承认中原主体政权为中央政府,在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原主体政权。在当下台海两岸,中原主体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台湾方面应遵循前例,承认其中央政府的合法地位。

  这三个内容对于当下台海两岸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有现实借鉴意义。本部分内容详见笔者发表于《中国评论》月刊2021年12月号(总第288期)的《孙中山开创、邓小平发展的“一国异(两)制”是两岸最大公约数》。

  民国时期,虽然没有“一国两制”这个说法,但是有“一国两制”这个做法,幷且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孙中山先生开创的,系孙中山先生遗留下来的政治遗产,应为两岸人民共享。

  邓小平同志是孙中山先生“一国两制”先行做法和政治实践在新时期的最主要传承者和发扬者,幷首次在人类历史上创制“一国两制”名词概念,也引发全世界关注。然而四十多年来,因为两岸根深蒂固的门户之见,“一国两制”名词概念在台湾社会屡遭排斥、常被抹黑。

  (二)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改革开放”与台湾的《总理遗嘱》之《建国方略》

  邓小平在提出“一国两制”的时候,也提到“改革开放”,主张引进外国资本主义、发展中国社会主义。这来源于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提到:“吾之意见,盖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而调和此人类进化之两种经济能力,使之互相为用,以促进将来世界之文明也。”⑨

  邓小平继承幷发展孙中山先生这一思想,主张中国的台湾、香港、澳门在统一或回归后保留旧有社会制度,可以使之成为联结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国社会主义、实现互相为用、促进世界文明的桥梁和纽带。这一桥梁和纽带是中国主权和西方制度的结合体,因为主权归属中国,有同胞认同形成的内部关照;因为制度依附西方,有意识形态带来的对外便利,故而在中国社会主义和外国资本主义之间,能有左右逢源、两头讨巧的优势。因此,这一桥梁和纽带只能在中国的台港澳地区产生,而不可能在外国的某一省、某一市产生,因为各国有各自的国家利益,我们不能要求别国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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