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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淑娜回应地方立法权扩大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6-03-10 09:37:48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中评社 张爽摄)
  中评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张爽)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今日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郑淑娜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到2月份,已经有6个设区的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已经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还有一些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报到省人大,正在审批过程当中。

  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记者:谢谢主持人,我向郑主任提问。去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您能否介绍一下一年来全国各地地方立法的情况。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评论认为地方立法权扩大存在立法重复、选择性立法、立法质量难以保证等隐忧,您认为在立法工作中如何解决上述问题?谢谢。

  郑淑娜:谢谢。我先要表达一句,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去年的3月9日也是在这个新闻发布厅,我就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首先我特别高兴,为什么呢?因为这说明了我们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关注了我们国家立法体制、立法制度方面的问题。刚才她也提到,去年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其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修改,即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郑淑娜:张德江委员长在很多场合讲过,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很多工作,昨天大家可能听到了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其中做了两件大事:第一件大事,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第二件大事,党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推进我们国家民主法治建设重大的举措。

  郑淑娜:刚才记者提出的问题,我也请主持人允许我多说几句,因为我认为是两个问题。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我们给了设区的市立法权以后目前进展的情况如何?从去年开始,一年来,立法法修改给设区的市立法权以后,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虽然给了设区的市立法权,但它是有一个程序要求的,要求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认一下,确认的标准就是根据所辖的设区的市人口数量、地域面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立法需求和立法能力,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分步骤地确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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