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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李庄在法院宣判现场。 |
1月8日上午,北京律师李庄“造假门”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李庄到底是如其所说是在恪守“程序正义”,还是涉嫌伪造证据,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和国内律师界的深度震荡。舆论普遍认为该案的影响早已超出了案件本身,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标志性事件,对未来的中国律师制度、刑事律师辩护权的演变产生深远影响。本社汇选有关论点,供读者参考。(评论员:柯 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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