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成了一个时髦的标签,很多见死不救的事件,都会“链接”到2007年南京法院判决的那个案子上。比如,最近的天津“许云鹤案”、南通长途车司机扶助老太反被诬为肇事者、武汉88岁老人摔倒无人扶窒息致死,以及上海老人摔倒无人扶10分钟后才有人报警的事。
上述新闻给人的印象是人情冷漠,想做好人反而被诬……舆论将这种人人自危,责怪到当年的“彭宇案”判决上。但这种“因果关系”,未免有些宏大叙事。
其一,按信息学的原理,越是小概率事件,包含的信息量越大,这类事件就会得到媒体更多关注。所以我们在报纸上看到的都是“小概率”事件,大家不能以偏概全,认为世风就像某些新闻曝光的那么冷漠。我们社会中发生的更多事儿,是老人受伤、走失,就有人报警、施以援手。只因这些事太普遍,媒体不可能一一报道。
其二,“彭宇案”的不良影响,未必有那么严重。“彭宇案”之前,见死不救的案子,也并不鲜见;“彭宇案”之后,也没有数据显示此类案子多了起来——不过,倒有不少案子的当事人,努力给自己戴上“彭宇第二”的帽子。以许云鹤案来说,他对媒体称:老太先摔倒,他停车是为救人。但在一审判决和二审陈述中,许的说法是他紧急制动停车,差点撞到中间护栏上,下车后“先看了一下车门是否与护栏发生刮蹭,之后才走到老太太身边”。这跟“彭宇案”的救人被诬,有相当的不同。而且,不妨问问那些看到倒地老人却不扶一把的围观者,其中知道彭宇案的又有多少?
传统儒家教导人们要“毋自欺”。有时,我们需要告别对别人的高分贝声讨,倾听自己心里的实话:我们不愿救人,真是因为“彭宇案”吗?真是害怕传说中的法律风险吗?或许,只是因为我们的冷漠、懒惰,甚至是看客心态;或许,“彭宇案”成了最好的麻醉剂,让我们良心得以安宁,不致愧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