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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之争,别吵醒了懵懂的纳税人
http://www.CRNTT.com   2011-09-22 22:16:03


  前些天有人拿咱们的物价和美国比,不得不让人感叹“别比了,比不起的”。但这一比,是不是把一些很满足于家里有了彩色电视机的人们的好心情弄坏了也未必可知,但咱们辛辛苦苦干一年,还不及人家一个月的工资的差距,至少是令人心生嫉妒的。如果不作比较,咱们从一个半导体收音机都是奢侈品的年代发展到现在几乎家家都有彩电,这种心满意足的幸福本来是实实在在的。

  近日,福布斯2009年发布的“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再次被热炒,并引发一场激辩,争论焦点由中国税负究竟高不高,延展到了是否让人“痛苦”、为何“痛苦”的阶段。(9月21日 新京报 )

  这又有点“无事生非”了。关于税收那点事儿,老百姓是不会太了解的,尽管税收也有关国家法律,但普通百姓对此的了解肯定没有刑法清楚。除了那些开店办厂的,很少有人与税务机关直接互动。就算“个税”与各人收入挂钩,但还有不少人连纳税的资格都不具备。因此,拿税负来说事,会不会又一次唤醒了原来糊里糊涂的纳税人,变成了一次税法普及教育?因此,“争论焦点由中国税负究竟高不高,延展到了是否让人‘痛苦’、为何‘痛苦’的阶段”,简直就像一次税法的启蒙,而关于税负痛苦之争,必将会吵醒懵懂的纳税人。

  尽管中国的老百姓现在也偶然会用“纳税人”自居,但纳了多少税,怎么纳的税是不很清楚的。但通过“税负痛苦之争”,才意识到自己仅在日常消费中,已经承担了多项税收,而且其中还有重复征税。按照某物流公司的说法,“公司每年因为重复纳税的款额近百万元。那些多出来的成本,至少要抬高10%的运费,最终会由消费者埋单。”如此一算,老百姓还真成了“纳税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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