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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公示概率 盲盒不再“盲”
http://www.CRNTT.com   2022-08-19 18:21:47


  盲盒的未知性抓住了不少消费者的心,使得市场迅速发展,但与之伴随的消费纠纷也频频发生,侵害着各方的权益,规范市场迫在眉睫。8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征求意见稿不仅对盲盒销售的商品类型、价格制定、抽取概率等进行规范,还提出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通过相关规范的制定,盲盒市场有望不再“盲”。

抽取概率、规则要显着公示

  成为消费者心头好的盲盒,红遍大街小巷,各式产品层出不穷。但消费者在购买盲盒的过程中却往往会遇到一道难关,那便是被不透明的概率惹得烦恼不已。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盲盒经营者应将商品名称、商品种类、商品样式、抽取规则、商品分布、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以显着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同时,盲盒经营者应建立和完善商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保留抽取概率设定、结果抽取的完整记录,幷以此为依据进行实际的市场投放和向消费者发放盲盒。

  与此同时,为了引导盲盒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避免欺诈等行为的出现,征求意见稿不仅指出盲盒经营者不得通过后台操纵改变抽取结果、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方式变相诱导消费,不得以折现、回购、换购等方式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发放盲盒,不得设置空盒,同时也对盲盒的价格制定提出要求,幷称“盲盒经营者应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盲盒价格。盲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此外,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也被明确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而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化妆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无着快件、食品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均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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