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店招不再千篇一律,“第三卫生间”将成公厕标配,摊贩可在夜市合法摆摊……近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上海出台地方法规,对路边摊不再“一刀切”,这不是在行政管理上开口子“放一马”,而是通过地方立法为小摊小贩赋权。这意味着有条件地开放路边摊,不是迫于经济下行压力的应急之举,也不是对摊贩的临时性救济,而是着眼长远,兼顾城市发展与摊贩管理、民生需要,从法律层面正视、重视摊贩这一业态和职业。
城市的最初形态就是城与市的组合,而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正是市的重要形式。许多地方在城市扩张和更新中陷入误区,认为城市就是由楼宇森林组成的光鲜亮丽的城,一味地追求高大上,摒弃烟火气,继而对小摊小贩“赶尽杀绝”。殊不知,对城市而言,华丽的商圈、时尚的街区就像是枝干,而小摊小贩就是树叶,城市的繁荣既要有大业态的带动,也要有小业态的补充,缺一不可。
氤氲着人间烟火气的小摊小贩,在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托举着民生、就业,是许多奋斗者融入城市的途径之一。对此,大城市不仅要有容下小摊小贩的大气量,也要有关注普通人讨生活不易的大格局。
重庆夜经济名声在外,除了靠夜游、商圈的带动,也离不开小摊小贩的贡献。实际上,在很早之前,重庆就回应社会关切,有序开放背街小巷和路边摊区。如今,重庆各地更是升级打造各类特色夜市、集市,繁荣城市夜经济。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的特色集市,既兼顾了市容管理,减少了扰民,也照顾路边摊从业者,增加了就业,服务了民生。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大城市应当有小摊小贩的一席之地。愿路边摊不再“一刀切”,成为各地共识。也希望每一个城市,都能为无数在城市里讨生活的人,留下一条拼搏奋斗、充满希望的阳光大道,也为生活其间的居民留住烟火气!(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朱光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