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是全面禁止,新规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
作为一线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城市治理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尽管只是一份地方性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可其中的某些条款,还是引发了全网热议。23日,“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一度冲上微博热搜第一。这一显着变化,被很多人视作更广泛范围内的积极信号。而由此牵出的,关于“烟火气”的礼赞与憧憬,又再次例行成为网络舆论场内的流行性抒情。
从之前全面禁止路边摊,到如今“明确可以划定区域设摊经营”,管制的边际放开,是显而易见的。将之理解为“留住城市的烟火气”,当然也未尝不可。事实上,“烟火气”是个很玄的东西,沿街摆摊设点固然烟火缭绕,可是其很多时候也意味着脏乱差、噪音烦扰以及“住户和摊贩的摩擦”——如何趋利避害,考验着城市的治理能力、治理水平。
以往,上海之所以对“路边摊”一禁了之,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在超大城市的管理者看来,“地摊经济”或许幷不经济。换而言之,就是管理成本过高而效益产出有限。而近些年来,在各地纷纷发展“夜经济”的大背景下,居民夜间消费的兴趣和潜力被极大激发。这使得路摆摊的价值极大提升,一跃成为被寄予厚望的夜市点位和社区生活圈的新亮点。
城市的烟火气,是麻辣鲜香、是人来人往,是生活本身的活力,是让生活愉悦的调剂。烟火气未必然就一定等同于路边摊,但路边摊确乎可以增添一丝烟火气。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还新增限时步行街,这也是一种供给侧的顺势而变,更灵活、更丰富、更多层次、更接近性的商业生态,对于拉升消费有着不言而喻的意义,也让市民生活有了更多样的快乐源泉。(来源:封面新闻 作者:蒋璟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