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店招不再千篇一律,“第三卫生间”将成公厕标配,摊贩可在夜市合法摆摊……近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条“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的新闻冲上了近日热搜第一,话题下网友纷纷回复“就喜欢这种烟火气”。
网友为什么会如此激动,不妨先看看条例的亮点。
为打造整洁有序、安全美观的市容环境,在以往各地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禁止”“不得”等字眼往往都是高频出现。而在这次上海新修的条例中,类似字眼少了,而且即便是禁止性规范也平衡了禁止的范围。
比如针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旧条例是全面禁止,如今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即仅在重点区域禁止。
设摊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过去也是全面禁止的对象,而新规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
此前,城市里千篇一律的户外店招一度被舆论所诟病,而其原因,与多数城市对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实行全面许可的管理模式有关。现在上海的新条例提出,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应当体现区域环境、建筑风格以及业态特点,幷为此而调整为“许可+备案”的分类管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