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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公正 有利共克时艰

http://www.CRNTT.com   2009-03-12 10:29:58  


司法公正,对社会和谐稳定极为重要。
  中评社北京3月12日讯/《解放日报》今天发表狄建荣的文章,谈论司法“公正和反腐”。文章强调:“司法公正是社会的稳定器。司法不公正,会引起社会的动乱。我们一定要竭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顺民意,通民情,得民心,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上下一心,和衷共济,共克时艰作出努力。”
 
  司法公正是民心所向、民望所归的大问题,自然也是全国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关心和热议的题目。老百姓关心司法公正,因为这是他们保障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甚至身家性命,焉能掉以轻心。 

  从代表们对今年“两高”报告的审议情况看,大家认为,近些年来,“两高”的工作是努力的,工作一年比一年进步,口碑一年比一年改善,得票率一年比一年上升。然而,从同老百姓和代表的要求看,仍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司法不公正仍然是大家意见最多的地方。 

  造成司法不公的原因大体有三:一是司法干部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不够,造成错判误判;二是工作作风存在问题,不负责任,严重的甚至草菅人命;三是司法腐败。这三个原因哪一个都要不得,但老百姓最痛恨、意见最大,危害也最严重的是司法腐败。有人说得好,司法官员以外的官员受贿,好比污染水流,而法官受贿则污染了水源 ,后果可想而知。 

  要想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反对腐败;有了腐败,司法决然不能公正。这是古今中外的司法实践所证明了的。“两高”深知这一点,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出了问题以后,“两高”加强了反腐力度,着力打造“干净司法”。最高法院公布了“五个严禁”和举报电话,有7位资深审判长被任命为专职廉政监察员,在检察院系统也推出了“十个严禁”,规定了对检察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以及8小时以外的生活管理。相信这些措施必将有力推动司法系统深入开展反腐斗争。 

  事物的发展,既有内因,也有外因,两种推动力,缺一不可。治理司法腐败,除去系统内部的努力,必须借重外部的监督,特别是“人大”的监督。“人大”的监督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力度。既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司法机关的汇报和对司法机关的工作进行检查,又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了解司法工作中的实情。司法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光靠司法系统本身是了解不到的。当然,“人大”是立法机关,不能取代执法机关去执法,但有必要关心司法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弊端,了解大案要案,选取典型案件进行解剖,帮助司法机关举一反三,推进反腐斗争。 

  司法公正是社会的稳定器。司法不公正,会引起社会的动乱。我们一定要竭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顺民意,通民情,得民心,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上下一心,和衷共济,共克时艰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