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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需把握规划纲要带来的巨大机遇

http://www.CRNTT.com   2009-04-17 00:19:25  


港澳融入珠三角共同发展,很有必要。
  中评社香港4月17日电/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乃强在《中国评论》月刊四月号上发表专文《从香港看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作者认为:“粤港需把握规划纲要所带来的巨大机遇”。文章内容如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今年1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在“十一五规划”中,珠三角及“泛珠三角”区域发展问题未被列入,而长三角、京津冀地区,则已被作为国家级的两大区域规划试点率先启动。去年6月温家宝总理调研广东,同意了省委书记汪洋有关制定《规划纲要》的请求。9月,一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由180位各部委官员、学者组成的调研组,在广东同广东省政府和有关单位展开了密集调研。调研分了17个专题小组进行,粤港澳合作是其中一个专题,分别邀请了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和中国银行代表参加。

    “科学发展、先行先试”
 
  “珠三角”指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区域。(这次在规划中加上了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第一次被纳入国家地区性规划,行内称之为新的“9+2”) 。不算港澳,该区域面积为24437平方公里,占广东国土面积的14%。2007年,珠三角GDP总值达25450.2亿元,占广东经济总量的83%。

  但是珠三角一向依靠大量外来廉价劳工,分享全球化产业链低端收益的发展方式,已经走不通。而与香港“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随着自去年起港商企业大量倒闭、停工和撤出,亦已破局。当前珠三角产业层次总体偏低,创新能力不足,整体竞争力不强;土地开发强度过高,环境污染严重,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而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未能配套,改革难度越来越大。

  规划纲要是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珠三角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人均GDP达到8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3%。到2020年,珠三角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形成粤港澳三地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人均GDP达到13万5千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

  规划纲要确定了珠三角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和现代化调整、转型升级,在全球化的产业链中逐步提高自己的位置,迈向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发展。广东省常务副省长黄龙云在不同场合都表示,规划纲要的核心词,就是“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先行先试”对珠三角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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