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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和平协议 台湾安全守护神

http://www.CRNTT.com   2009-12-31 01:24:39  


 
  中程框架协议

  2006年2月,马英九以国民党主席身份访英在伦敦发表演讲时提出:“两岸和平发展的中程目标应在于:双方协商出一个可行的和平协定,并以此作为指引未来数十年间两岸和平互动的基本框架。”(6)一年多来关于两岸和平协议的探讨,两岸学者取得较多共识之处,就是同意其性质为中程式过渡性框架协定。与此前已达成的包括“大三通”在内的各项事务性协定和即将签署的“两岸经济合作协定”不同的是,签订和平协议是实现两岸关系全面正常化,促进两岸和平合作与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平协议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期最重要最具历史意义的纲领性法律文献。毫无疑问,这是一项考验两岸政治胸襟和政治智慧的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艰巨性、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如何拟订文本草案、两岸的政治关系、涉外事务以及双方的政治互动模式等问题上;其法律意义在于对双方都必须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信守承诺。这就需要由双方最高民意代表机构审议批准。

  要实施这样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和着力:首先,要求双方都应以两岸人民的福祉和利益为重,以化解两岸仇恨、避免战争流血和生灵涂炭为念,以中华民族的繁荣强盛和伟大复兴为目标;逐步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的歧见和对立,以博大的胸襟、无私的心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最大的诚意、勇气和魄力来正视现实和解决面临的难题。

  第二,应按照两岸领导人较多交集并多次强调的“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十六字方针和解决实际问题最为重要的宗旨,按照“两岸和平发展五个共同愿景”描绘的蓝图,构建两岸和平合作与发展的基本框架,建立维持和平与处理各种复杂事务的基本准则,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驾护航,使双方关系不会再因“主权”和“统独”问题出现反复和挫折,确保两岸关系沿着健康轨道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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