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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如此迅速就忘记“毒奶粉”的教训

http://www.CRNTT.com   2010-02-03 11:12:09  


 
    教训四:多部门监管,最终谁都不管

  教训总结:

  生产奶粉涉及奶牛饲养、中间商收购、乳品厂加工、中间商批发、终端商销售等环节,由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监管,这导致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对整个生产、销售链条全程监督。2009年3月,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现状:监管死角仍存在

  对于2009年以来新查出的三聚氰胺超标案件,官方通报称均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这说明,一年前的清剿工作,仍留下监管死角。据悉,金桥乳业的问题奶源是该公司2008年10月存放在库房中的“毒奶粉”。此外,08年的清剿行动中,一大批当时处于生产与终端之间的问题奶粉并没有给予足够的监管,问题产品从企业售出后,卖给了谁,并没有真正跟进落实下去。而这一空白,也直接导致了三聚氰胺卷土重来。

  三鹿事件后,中国立法要求卫生部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但这并未解决监管死角问题。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支建华曾表示,由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仍无法覆盖到空白地带。他举例说,“三鹿奶粉事件就出在这里”,产奶与农业部门有关,制造奶制品又归质检部门管,“但奶站收奶这个结合部,却成了三不管地带”。

  而08年的问题奶粉再度流出,也充分说明当年多部门联合围剿问题奶粉行动并不彻底。有专家建议,中国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落实源头监管,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食品工业产业结构,使整个产业链条中的各个环节都达到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教训五: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标准太落后

  教训总结: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在总结三鹿奶粉事件时表示,三鹿案发前,国家质检总局确实不知道奶粉中掺杂三聚氰胺,质检部门检测牛奶,往往是感官检测和理化检测。检测项目中,包括重金属、药残农残、微生物,以及某种可能的细菌。三鹿事件暴露出检测标准缺失问题。

2008年9月14日起,三聚氰胺纳入检测对象,成为乳制品必检项目。卫生部部长陈竺建议,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应采取先发制人策略,必须要有一张有毒有害添加剂黑名单,把所有可能的列在上面。要时不时地抽查,而不是出了事再查,要有控制源头的预防性。

  现状:添加剂检测种类严重偏少

  中国制定食品标准的一个原则是,一种化学物质无论是否有毒有害,只要允许添加到食品中,就必须有检测标准;只要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就不设立标准,也不进行日常检测。三鹿案发之前,三聚氰胺是一种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绝不允许添加在食品中,也不对其进行检测。

  这意味着,新出现的添加剂只有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才会被列入检测标准。实际上,像“三聚氰胺”这样,在引发健康问题后才被重视的案例还有致癌物质“苏丹红”。早在1996年,中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明令禁止使用苏丹红,然而因其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10年来也就未流入食品添加剂检测标准。直至 2005年多种食品中被查出“苏丹红”,检测标准才将其列入。

  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支建华也曾呼吁,国家标准化部门,应当切实负起责任来,解决中国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标准偏少问题。据了解,在一些发达国家,对农药残留的监测指标有4000多个,而中国还不足300个。

  2008年底,卫生部列出17种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10种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质上榜。然而,这并未改变中国检测标准严重偏少的局面,而欲避免让食品安全事件推动检测标准增加的状况,更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及时发现非法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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