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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么激怒了无牌“中华女”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26 11:36:12 |
3月23日,贵阳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在贵阳市中华路纠正行人、机动车违法行为,随同警方采访的贵州电视台《法治第一线》栏目女记者卢某遭到一名违章女司机殴打。目前,女司机郭某已被公安部门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如发帖将女司机殴打女记者事件曝光的网友所言,“把娇柔的女记者打成这样,这女司机真该人肉一下,太嚣张了!”这名无牌“中华女”始而驾车违章,继而在接受处罚和采访时态度倨傲,进而对女记者恶语相向,大打出手,其双重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理当受到严厉的处罚。 女司机郭某为何当街发飙?从常理推断,驾驶无牌轿车违章行驶,被交警抓了现行,又面临上电视曝光的危险,这种倒霉事儿搁谁身上都会无比郁闷。但既然已经倒霉,一般人都会认栽,而不至于耍横撒泼恶意对抗。一开始,女司机郭某大约也是如此感受,真正激怒她的应该是女记者卢某的一句问话:“现在贵阳市民正在积极参与‘三创一办’,你不觉得你是在给贵阳丢脸吗?”这句话一定狠狠地刺痛了她,也深深地羞辱了她,于是她“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酿成了一起的确堪称“丢脸”的公共事件。 与以往一些记者被打事件发生后,网友和读者几乎一边倒地声援记者、谴责打人者不同,这次不少人在谴责女司机郭某的同时,也对女记者卢某的采访言辞以及提问方式提出批评,认为她不该漠视女司机郭某在当时情境下的心理感受。的确,如果卢某以一种更柔性的方式采访郭某,提出的问题也不那么直接而刺激,大约就不至于让郭某很“受伤”。然而笔者以为,卢某的采访不仅仅是一个言辞不当或方式不妥的问题,而是反映了当下一些主流媒体的话语霸权意识。 新闻媒体负有舆论监督之天职,这种职能既针对公权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权力行为,也针对普通公民的权利行为。由于新闻媒体不是公权机关,舆论监督只是一种权利监督,不像权力监督那样具有强制性,当它针对公权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权力行为时,往往难度和阻力很大,风险和代价也较高;而当它针对普通公民的权利行为时,难度和阻力往往会小得多,风险和代价也会低得多。鉴于监督权力与监督权利之大不相同,一些媒体主动放弃了对权力的监督,加大对公民权利行为的舆论监督。一些媒体或其中的栏目、版面事实上成了公权机关的“公关部”,他们的舆论监督只剩下对公民权利行为的监督,而失去了“以权利监督权力”的题中应有之意。 贵州台女记者卢某所在的栏目名为《法治第一线》,经常曝光一些小偷小摸的治安案件和抢劫行凶的刑事案件,从中只能看到他们对公检法机关工作的宣传,而看不到他们对公检法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与公检法机关相比,这些“法治”节目无疑是弱势的,但与被监督的女司机卢某们相比,他们显然又是强势的。 特别是,当媒体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现场执法时,他们大约会认为自己提升了一个角色层级,已经是在“以权力监督(公民)权利”了。在这种“跛足舆论监督”助长的话语霸权意识支配下,“法治”栏目记者以“丢脸”质问违章司机,也就不足为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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