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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房地产利益集团的组成和能量

http://www.CRNTT.com   2010-05-22 12:15:11  


 
  以此为起点,房地产利益集团一发而不可收,在以下许多方面陆续展现了他们的能量:

  ——获取大面积廉价和珍稀土地供给。当年的大面积低价协议转让土地和2004年“8.31大限”之前赶搭低价协议转让末班车的风潮已经展现了这个利益集团获取廉价土地的能力,在那之后,这种“能力”往往更多地体现在获取珍稀土地方面,即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即使对生态至关重要的资源,也不能逃脱被攫取的命运,如洱海填湖风波,如华侨城集团在武汉东湖占填湖面开发房地产风波,莫不如此,一处又一处风景名胜在这个过程中从公共财富成为豪宅住户后花园。与此同时,他们获取廉价土地的手段有了进一步演化,更多地体现为天价争夺“地王”,得手后修改规划提高容积率,城市规划和市场游戏规则则沦为牺牲品。最引发社会公愤的是,暴力、血腥和贿赂常常令对土地的角逐分外黑暗,以至于“夜有多黑,房地产就有多黑”之语在社会上不胫而走。

  ——为房地产业获取廉价融资创造更有利环境。

  ——维护房地产不合理高价与暴利。为此,统计歪曲、坚持不公布商品房成本等手段一一祭出,不加入这一游戏的业者则被当作异类而遭受沉重压力。2005年7月,在要求公开房地产成本的社会舆论潮流下,海南中海银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媒体公布了海口房地产成本构成,按照他披露的房地产单位成本上限和当时当地房地产均价计算,也足以让开发商的利润率达到65%。当地房地产业界人士一方面普遍承认他公布的单位成本数据经得起推敲,另一方面又有不少同行对他表示反感和抵制。更有甚者,在经历了持久牛市之后,随着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出现和日益明显,这个集团在房市低谷时期的托市手段也日益“创新”,政府补贴之类已是老生常谈不新鲜,迄今爆出的最富有想象力的手段莫过于以“违反价格法规”、“维护价格秩序”为由加以威胁已经或有意降低房价促销的开发商。2008年房市低谷时期,时任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公然宣称“要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就是典型案例。

  ——削弱、扭曲政府关于小户型、经济类房产供应要求,满足暴利需求。

  ——排挤新进入竞争者。典型案例是前不久国企退出房地产业务事件。

  ……

四、房地产利益集团何去何从

  经过近年来围绕房地产市场的几轮博弈,海内外投资者普遍相信,中国房地产利益集团有能力维持偏向于他们的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泡沫不散,房地产调控也一次又一次沦为“空调”。这一轮房地产调控结局如何,除了经济因素之外,关键取决于政府驾驭房地产利益集团的能力。由于政府的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已经押上了自己的很多信誉,希望最终结果能够向社会各界证明我们的政府仍然有着强大的执行能力。而对于房地产利益集团中人而言,他们也需要意识到,一个丧失自我约束能力的利益集团最终必然遭遇重创。是适度节制自己以求长久,还是把整个中国经济推向泡沫破灭深渊,把自己推向社会敌对焦点以至于逼迫决策者痛下决心壮士断腕,这个集团面临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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