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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太太被打,官老公“被和谐”

http://www.CRNTT.com   2010-07-30 12:37:30  


 
  在官面上没有脸面的捕快,做起恶事来,自然肆无忌惮。老百姓摊事被拘,若要少受折磨,得送“脚鞋钱”、“酒饭钱”。 如果被拘者暂时不想到官,得给“宽限钱”、“买放钱”,甚至原告要撤诉,两边都得给捕快“说和钱”。更恶的事儿叫“贼开花”,如果有了窃案,捕快往往会指使拿住的贼多加攀指,把一些没有势力但家境富有的农户指为藏赃之所,为窝赃户。当然,这样的攀指,开始是不会让县令知道的,但是被攀指的农民,多半会央求捕快想办法,这样,大笔的钱也就来了。收了人家的钱,还落个人情。甚至,钓鱼,讹诈之类的事,也每每跟捕快有关。

  反过来,官府也常常把一些恶事,得罪人的事,交给捕快去办。如果当地有乡绅得罪了地方官,如果要整这个人,一般都是由捕快出面。万一失手,官员留有余地。最常见的恶事,是催缴钱粮。不肯痛快缴税的农户不等于犯法,没法逮捕关进监狱。这种时候,就用得着捕快了。捕快们就把这些农户的户主抓来衙门,关在他们平时休息的班房里,横加折磨,饿他们,打骂,逼他们吃屎喝尿,反正无所不用其极。直到被抓的人的家人实在看不过去了,乖乖把钱粮交了,人才放回去。当然,还得给捕快们一份额外的辛苦费。

  传统的阴影,总是难以消除。有些地方,在使用警察的时候,多多少少还是有着捕快的魅影。有事没事,有必要没必要,动辄动用警力。尤其那些难办,难堪的事,得罪人的事,总喜欢把警察派上去,让警察挡在前面。息访、截访要靠警察,应付群体性事件更用警察。甚至自己出行,也要动用警察。给人一种印象,政府总是用暴力机器对付平民百姓。当然,在这种时候,有些警察自己也不自爱,人家把你当恶人用,自己也就是恶人,动不动就拳打脚踢。一不留神,照片、视频被传到网上,就成了一个新的警察打人的事件。

  其实,警察做好事的概率,肯定比做恶事的几率要大得多。但警察打人,却成了一个社会的刻板印象。只要一提警察打人,人人痛恨,在街上被抢了包,喊别的没有用,但喊“警察打人”,马上就会出来一大帮人。警民矛盾的加深,固然有警察自身建设,行为和制度的约束的问题,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恶人办恶事的传统积习做的怪。建设负责任的政府,首要的问题,是政府要负起责任来,官员不要怕群众,不能有事没事总是用警察保驾,靠警察弹压。如果是制度的缺陷,就争取改革制度,比如上访制度。不能动辄派警察应付,在政府大门口设置警察应付上访,设上访专班,进而放纵警察暴力维稳,只能是扬汤止沸。

  警察打人,不仅仅是事关警察形象的事。背后有文化的因素,也有制度的原因。世界上的任何一种职业,都不希望自己职业形象变坏,这是职业道德趋于良性发展的动力。警察是一个国家的暴力机器,任何一个国家都有约束这个机器的义务。如果,政府一边约束警察,强调职业道德,一方面却派警察去做种种他们本不该做的违法情事,最终,会摧毁警察自身净化的可能,也会毁掉这个行业在民众中的形象,反过来,对政府也非常地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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