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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看司法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0-08-16 13:33:49  


 
  休克疗法的三件事看起来都十分合理,也得到MIT、哈佛大学等经济学教授费雪、萨克斯等人的大力支持。美国前财长桑默斯甚至声称,这些改革方向在IMF等主流经济圈有相当共识,称为“华盛顿共识”。有了这么多大尾经济学者背书、又有千载难逢的制度变迁机会(由社会主义走向资本主义),还犹豫什么?干吧!于是欧洲诸国皆采行了休克疗法。当时,连诺贝尔奖得主史提格里兹持异议,都只能算是少数派,无法产生什么作用。

  于是,这个世界上发生了少见的“转型”实验,一个样本是中共的“摸石过河”派,另一个样本是苏联的“休克经济”派。要实验多久后验收成果呢?十年、廿年够了吧!实验的结果是:不论就GDP成长或吉尼系数(所得分配不均度)来衡量,休克疗法皆惨败,中国大陆以成绩论远远胜出。就以实质GDP成长来看吧,一九八九至二○○八年间,中共的平均年成长率为十四.二六%,而苏俄是六.五一%,而后者前八年GDP甚至近乎腰斩;两者相差悬殊至此,还能吵什么?

  为什么休克疗法会惨不忍睹呢?说来话长,但简单地说,就是主张此疗法的学者没有注意到社会上既得利益者的转变问题。某甲原来是飞弹工厂的厂长,现在市场说飞弹没有需求,你要某甲及其员工怎么办?强行解雇,不逼出一批“军方退休黑手党”才怪。即使在解雇之前,他们最可能的做法有二,其一是以种种理由扯改革的后腿,其二是用种种方法掏空“飞弹公司”,图利自己。十年之后,苏俄经济确实近乎休克。

  由最近的司法弊案来看,台湾的司法确实需要做很大的改变。但这些改变要怎么做、由哪个环节开始做、对现有者有何冲击、新制与旧制衔接有无困难、在改革过程中如何容许反馈声音、如何由反馈导引至制度再修正,在在都是问题,都可能影响到改革成败、也都需要预为构思。此外,司法人都说《法官法》是司法改革的关键。但万一法官法真的制定了,如何吸引现有好法官成为司改的助力、如何让新制法官慢慢成为公正而受尊重的一群,那似乎才是司法改革的重点。

  司改确实民气可用,但是不要急,一定要想清楚再动手,千万别像五都改制那样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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