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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进京抓捕作家正当性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0-09-02 09:45:43  


 
华西都市报:是“非法经营”还是“因言获罪”

  黎仲阳 评论作者 2010年09月02日

  柏拉图曾说过:“用武力来干涉精神王国,是暴力在真理面前的虚伪和恐惧。”这里的“武力”可以有多种理解:袭击方舟子的纯粹暴力手段;警方打击作家谢朝平的权力暴力。

  据《工人日报》报道,8月19日55岁的作家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带走的原因是因为其作品《大迁徙》涉嫌非法经营。

  当权力不受制约或准备打击报复时,任何理由都可能成为罪名。2006年,作为记者和作家的谢朝平,获悉三门峡移民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在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的驱使下,谢朝平对移民展开为时三年的采访,并在今年5月自费出版纪实文学《大迁徙》。这是正常的“取材——创作——出版”程序,而这在渭南警方眼中却不正常。

  根据渭南警方的逻辑,“非法经营”罪名是因为谢朝平发表文章的杂志社,采取了不合程序的增刊方式,而谢朝平是增刊出版的主要当事人之一。这一逻辑可转化为:由于杂志社增刊的“不合程序”,因此谢朝平犯了“非法经营罪”。细心的人会发现,渭南警方的理由可谓“最牵强理由”:杂志社增刊的不合程序,并不是谢朝平事先所知道的,谢朝平知道的只是“能增刊出版”的结果。再者,杂志社的违规责任也不能让谢朝平承担。

  其实,从事件细节就可推测事件的真实原因。谢朝平作品《大迁徙》中的主角是渭南地区移民,抓捕谢朝平的也是渭南警察,这样的不谋而合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渭南警方并不是因为谢朝平“非法经营”,而是谢朝平的作品触动了渭南地区的利益。是典型的“因言获罪”逻辑。退一步说,即使谢朝平有“非法经营”之罪,又怎会轮到渭南警方来处理?

  这不免让我想到方舟子、司马南、方玄昌,他们因打假而遭暴力威胁。他们遭到恐吓的共同之处在于,因为说真话触动了说谎者的不正当利益。试想,如果他们中的哪位的文章或言论是谎言,当事方完全可以利用事实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这样不仅可以维权,也可以获得诚信守法的美名,何乐而不为?“不为”的原因是,他们的非法利益不敢见光。打击报复的原因是,自身的不正当利益在真理真相面前无处遁形。

  阴暗处的非法寻租,违法的程序操作,一旦被人公然揭发,造假者、腐败者就会不择手段地打击报复揭露人,毁灭各种传播信息材料。这就是为何上述坚持说真话者会遭到打击报复的原因,也是渭南警方以“非法经营”罪,收走谢朝平U盘、书籍的原因。不管是恐吓方舟子的违法分子,还是渭南警方都是在真理面前的恐惧心理使然,是在真理面前的心虚和胆怯。值得注意的是,不但此事背后的不正当利益是我们该警惕的,这种肆无忌惮的权力暴力也是现代社会法治社会所应彻底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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