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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无助 体制之憋

http://www.CRNTT.com   2010-09-15 11:28:20  


 
  据记者瞭解,随着各省区市各级运动队规模的不断扩大,退役运动员也在逐年增多,目前我国注册的专业运动员约5万人。非奥运年每年有近万名运动员退役,奥运年的退役规模则更大。但本该与之适应的就业率却是逐年下降,相当一部分退役运动员长期滞留在队中,有的甚至长达10年之久。得到“妥善安置”的退役运动员只有千人左右。

  “现在的情况是,金字塔的塔尖,就是在国家队里出成绩的运动员,基本上都不愁退路。但对于塔身和塔基,也就是国家队的基础力量,我们的保障力度相当薄弱,更何况还有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的区别。”叶乔波告诉记者,“其实,‘安置’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叫法,现在的说法是一次性补偿,补偿额由各地方体育局自己做主。”目前,经济发达地区最多有给退役运动员补10万元的(这10万元又能解决什么问题),但是大部分地方也就是几千元,而且还不容易拿到。对大多数退役运动员来说,带着一身伤病离开奋斗多年的运动队后,只能拿几千元补偿费,确实令人同情。

  由于从小投身体育,退役后创业难就业也难,在上世纪90年代,只有获得世界大赛前3名的运动员退役后才有免试进入高校学习的资格,现在国家体育总局已把限制条件放宽到全国比赛前3名,即便这样,90%的退役运动员仍然得不到“接受再教育“的机会。退一步说,那些上了大学的退役运动员,很多都只是“混”个文凭而已,能够踏踏实实学习知识的运动员并不多见。

  “现行《体育法》纲领性过强,没有对运动员伤残医疗保险、社保互助进行具体的立法保护。”叶乔波说,“所以,退役运动员尤其是伤残运动员已成为了社会负担,并非是危言耸听。”

  从桑兰打官司事件也可以看出,她在等待12年后才决定走上法庭,是因为当时受到太多的限制,被人以“脑子摔坏了”为由剥夺了说真话的机会。如果她是一名美国运动员,如果惨祸发生时就决定打官司,桑兰或许真的能获得巨额赔偿。所以,桑兰心中的委屈和郁闷,其实凸显的是体制的弊端、立法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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