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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上市,悔不当初?

http://www.CRNTT.com   2011-01-04 09:02:32  


    
  声誉好:赴美上市费用较高,但“在美上市荣誉”可创造潜在价值

  虽然上市快、门槛低,到海外上市所须费用实际上比在国内A股上市高得多。即使与新加坡、香港主板相比,美国纳斯达克的上市费用(包括保荐人费、法律顾问费、会计师费等)依然也是最高的,一般为筹资总额的13%~18%。然而,虽然费用相对高,但美国证券市场对企业品牌号召力和名誉上的提升,却是国内市场无法提供的优势。

  在资本市场,良好的知名度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通过上市在美国资本市场亮相,并借助路演等方式和媒体曝光,对提高企业声誉很有帮助。另外,在美国上市后的公司往往还能获得国外分析师对公司业绩的关注,他们积极有利的报告也会有助于公司股价的提高。过去10多年里,不少中国服务业、教育业、高新科技中小企业,都为了所谓的“在美上市荣誉”而在纳斯达克上市。 

  ※赴美上市之后: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监管严:2005美股市罚单数60倍于英国,烂公司屡遭“猎杀”

  虽然入门易,但从法律风险来看,美国证券市场的“门槛”绝对不低。美国不仅对公司各方面要求都很高,监管力度也比香港和国内A股都要大得多。譬如,在中国业内早成“惯例”的“合法包装”,在美国就行不通。美国资本市场遵循披露制,虽然挂牌前的披露要求不如香港严格,但后期的监管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美国作为监管机构的证监会权力非常大,只要发现丝毫可疑迹象,甚至不需要出示证据便可展开调查。为保护股民利益,美国证监会每年40%的总预算都用于执法,2005年开出的18亿美元罚单是同期英国同类机构的60倍。

  除了证监会作为官方监管外,“猎杀”(即“买入空头-披露财务问题-股价下跌-空头获利”)也是一种厉害的监督行为。通常情况下,证监会其实无法知道公司好坏,但市场多方力量总会自愿出来监督。一家烂公司在IPO时可以蒙蔽一些问题,但早晚会被市场“猎杀”和抛弃。2010年就有多家中国概念股遭到美国资本市场的猎杀,其中以“借壳上市”的中小企业居多。 
   
  诉讼多:被诉讼中国公司远多于外国,赴美上市变“赴美上庭”

  除了看得见的法律风险,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往往也想不到美国人有多么热衷于上法庭。曾有媒体披露,在284家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中,有25家(即8.8%)曾遭遇过集体诉讼,诉讼理由包括未披露公司主要经营资产为非法收购、未披露公司难以确保充足的原材料供应、使用内部估计数字,而非实际的历史营收和利润数据等等。

  在美国,越来越多中国公司被诉诸法庭,2010年3月,在美面对集体诉讼的中国(内地)公司大约有16家,多于其他任何一个外国。其中,因招股说明书涉嫌包含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又是中国公司被诉的主要原因。比如,去年刚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号称“中国最大线上服装企业”麦考林,就因涉嫌在IPO招股相关文件中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而连续遭遇4次集体起诉,涉及索赔金额目前可能已超过百万美元。在美国诉讼体系内,上市公司一旦被确认违规,不仅面临非常严重的惩罚和对投资者的巨额赔偿,公司股价通常还会因此下跌40%-60%,这让不少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始料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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