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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论坛:台湾司法现状与未来

http://www.CRNTT.com   2011-05-29 00:19:03  


 
  人情文化问题

  另外,我相当赞同刚刚提到的人的因素,尤其是品德文化问题。我当年到台南地检署去的时候,去报到的第一个礼拜,就有学长晚上邀吃饭,就是民间企业界的人请吃饭。大概你拒绝三次,以后就不会再找你。但还是有一票人经常如此餐,结果后来那票人有人就出事了。

  以我粗浅的观察,对于司法与政治的关系,我不认为所有的行政部门、政府领导者会去干涉每个案子。我常常跟人家说,其实法院受理一百个案件,大概六十个案件不会有争议,因为法律上跟证据大家一分析都清楚了;有百分之二十的案件,大家调查之后,可能就知道输赢;真正能够上下其手的,大概只有百分之十,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因此,如果把法官都讲成会贪污什么的,我觉得有点夸大,但问题是,司法不能有一件出现问题,更何况可能有百分之十。而问题出现后,通常的情况是,首长不愿意做坏人,同情的人不愿意检举,律师更基于利害关系不敢得罪法官。所以,这基本上是一个人情文化的问题。

  以我自己来说,过去曾经被我的首长关注过,但是很多人被首长关注,我倒觉得可以接受,因为合理,他怕我们在法律程式上出错误,给我们作一些提醒,而不是干涉。

  过去还有一种情况(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就是你要升主任、庭长,一定要首长保荐。因此,你怎么敢不卖个人情给首长呢?纵使没有行贿,至少都会卖个人情给首长,而首长基本上也很感激你:你有小错,他基本上不会太追究;你有问题,但只要不在他任期内出现就好。所以刚刚提到的那几个人,我不相信他们只是在高院的时候这样,我相信他们从地院或在其他地方,都有这样的问题出现。因为他们人际关系复杂,怎么可有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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