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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儒家教化体系是否可行?

http://www.CRNTT.com   2011-10-26 11:15:09  


 
  这次会议主要围绕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之建立健全而开,人们难免立刻联想到佛山女童遭碾事件中十八路人之冷漠,因为两者高度相关,都关系国民的道德、伦理状态。而最值得思索的是“依然”二字,两个字透露出失望之情。是的,人们曾经向往的美好社会,并没有如期到来。
 
  过去三十多年,或者说过去六十多年,中国人有过很多梦想。就说最近,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市场经济获得合法性。当时,正走在摆脱计划体制的路上的学者,从经济学家到法学家,乃至于伦理学家,曾经兴奋地说,在市场交易中,人们就可以学会诚信。被认为具有创新精神的伦理学家的主要贡献,就是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一套伦理性、道德性辩护。
 
  市场体制是一种自愿交易体制,它内在地要求人们具有诚信的伦理。在正常情况下,它也确实并不会损害人们的美德。但是,市场制度本身却不可能生成诚信,也不可能带来美德,甚至也不可能予以提高。诚信、美德是另外的领域生产、发育出来的。生成诚信、美德的领域是文化、社会领域,就是宗教,就是教育,总之,是各种人文化成的制度。至于市场,不过是诚信、美德的消费场所。市场对于这两者,最多不过是中性的。
 
  从这个意义上,人们在市场中是否诚信,并不完全取决于市场交易的种种制度是否健全。当然,制度对于人们是否诚信,确有意义,但更为重要的,恐怕还是人是否在文化、教育体系中养成了诚信、美德。
 
  对于一项秩序而言,参与者的普遍的德行与制度两者,同样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要素。儒家始终同时强调这两者,当然,很多时候更为强调人的因素。比如《中庸》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因此,儒家把治国之关键放在君子之养成上。今人反其道而行之,盲目地信奉制度决定论。问题在于,如果没有君子,连合理的制度都不可能存在,又何来优良秩序?
 
  今天,对于市场、社会、政治秩序之混乱,所有人,从最卑微的平民,到主政者,恐怕都已有切肤之痛。民众、舆论反思佛山路人见死不救事件,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自觉与文化建设,国务院提出诚信建设,都指向了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国民的道德自觉与精神重建问题。这说明了,全社会已经产生了共同的文化自觉。
 
  当然,制度问题现在仍然十分重要。事实上,导致目前种种秩序混乱的一大因素,就是制度不健全。比如在商业领域,产权界定本身就有诸多模糊之处,监管制度设计不合理,司法监管又缺乏权威,等等。因此,制度建设依然十分重要。
 
  尽管如此,对于优良的商业、社会、政治秩序而言,国民心灵秩序之建设,是同样重要的。在重视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伦理建设。“诚信”一词其实就表明了这一点。“信”关涉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即所谓信守契约、承诺。人们当然可以用法律确保这种“信”。但仅靠法律维护信,社会成本过高,而且在很多时候是无效的。如果交易的双方能够各诚其意,各正其心,具有信的自觉,社会就可以较低成本,并且更为有效地维护人们之间的信。
 
  那么,诚信建设在重视制度建设的同时,也必须回到道德的基础性建设问题上来。国务院会议为诚信建设开出的药方是,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政务诚信也即官员诚信,商务诚信也即商人的诚信,司法也即检察官、法官的公信。这些人构成了社会精英,而过去二十年间中国社会诚信之败坏,始于精英之诚信败坏。如果真要改变目前诚信缺失的状态,当然应当首先从精英之诚信重建、道德、伦理重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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